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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星期二主要奉献给一场狩猎,主题是追踪毛皮。
事情始于做梦与清醒之间的那种朦胧状态。
我从梦中醒来,又打起瞌睡,发现自己在大脑里回放我和金在阿姆斯特朗酒馆见面的录像。
刚开始是一段虚假记忆,我见到她从芝加哥搭长途车来纽约时的样子,一只手拎着廉价手提箱,牛仔上衣紧紧地包着肩膀。
然后她坐在我的桌前,一只手放在喉咙上,她把玩着毛皮夹克颈部的搭扣,指环闪闪发亮。
她说这是养殖貂皮,但她情愿用它换她来纽约时穿的那件牛仔上衣。
这个镜头播放结束,我的意识转向其他东西。
我回到了哈莱姆的那条小巷里,但此刻袭击我的劫匪需要帮助。
罗亚尔·沃尔德隆和昨晚的信使左右夹击他。
我脑海里有意识的那部分想把他们赶出去,也许是为了平衡一下胜负的概率,这时一点明悟对我尖叫,我猛地把两条腿放下地,人在**坐了起来,梦中景象连滚带爬缩回它们在我脑海里躲藏的角落。
那是另一件外套。
我冲澡,刮脸,离开旅馆。
我先坐上出租车去金的公寓楼,再次查看她的衣柜。
那件兔皮大衣,钱斯买给她的染色兔皮大衣,并不是我在阿姆斯特朗酒馆见过的那一件。
这件比较长,比较蓬松,颈部不用搭扣固定。
这不是她那天穿的衣服,不是她声称的养殖貂皮,不是她想用来换旧上衣的那件毛皮外套。
我翻遍公寓,也没找到我记忆中的那件衣服。
我又坐上出租车去北中城分局。
德金不当班。
我请另一位警察打电话到他家里,终于再次非正式地看到案卷,对,从银河酒店客房查获的物品清单里有一件毛皮外套。
我翻看案卷里的照片,却没有找到那件衣服。
我搭地铁去下城区的警察广场一号[1],又找了几个人沟通,等待我的请求经过某些渠道的批准,绕过另一些有可能的障碍。
我被领进一间办公室,但我要见的人出去吃午饭了。
我身边带着戒酒会指南,发现不到一个街区之外的圣安德烈教堂就有一场活动,于是我去那儿消磨了一个小时。
散会后我在路边摊买了个三明治,站着吃完。
我回到警察广场一号,总算捞到机会查看金遇害时带在身边的那件毛皮外套。
我没法发誓说它就是我在阿姆斯特朗酒馆见过的那件,但看上去确实符合我的记忆。
我轻轻抚摸奢华的毛皮,努力重播今早我脑海里播放的录像带,似乎完全对得上。
这件毛皮夹克的长度和色泽都符合记忆,而且喉咙口有个搭扣,她曾经用涂过指甲油的手指摆弄它。
缝在内衬上的标签说这是真正的养殖貂皮,制造商名叫阿尔文·塔南鲍姆。
塔南鲍姆公司在西二十九街一幢通层办公楼的三楼,此处位于毛皮贸易区域的正中心。
假如我能带着金的毛皮夹克过去,事情会简单得多,然而无论通过官方还是非官方的渠道,纽约警局的配合毕竟也有限度。
我向他们描述那件衣服,却没什么用处,于是我描述金的外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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