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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口信?”
“你愿意放手。”
“丹尼男孩,但我未必真会放手。”
“马特——”
“还记得杰克·本尼吗?”
“还记得杰克·本尼吗?我当然记得杰克·本尼了。”
“记得他和劫匪的对话吗?劫匪说:‘要钱还是要命?’然后停了很长一段时间,真的很长,然后本尼说:‘我在考虑。
’”
“这就是你的回答?你在考虑?”
“这就是我的回答。”
回到七十二街上,我站在一家文具店门洞的暗处,等着看有没有人跟踪我走出普根夜总会。
我站了足足五分钟,思考丹尼男孩说的话。
有几个人在这段时间里离开普根夜总会,但看上去都不像我需要担心的货色。
我走到路边去叫出租车,随即决定我还不如走半个街区,去哥伦布大道叫一辆去我那个方向的车。
等我走到路口,我觉得晚风吹得挺舒服,我也没什么急事,慢悠悠地沿着哥伦布大道走上十五个街区对我肯定有好处,会让我更容易入睡。
我穿过马路,走向下城区,还没走完一个街区,我的手就不由自主地伸进外衣口袋,把小手枪握在手心里。
有意思。
没人跟踪我。
我他妈害怕什么?
就是周围的某种气氛。
我继续向前走,用上了星期六晚上我忘记展现的各种街头智慧。
我沿着靠近马路的人行道边缘,与建筑物和门洞保持距离。
我左右张望,不时转身,看有没有人从背后逼近。
我的手始终握着枪,手指轻轻地贴着扳机。
我穿过百老汇大街,走过林肯中心和奥尼尔餐厅。
我走到六十街和六十一街之间那个黑漆漆的街区上,正在从福特汉姆店门口过街,这时我听见背后有辆车拐了个弯向我开近。
这辆车斜穿过宽阔的街道驶向我,抢了一辆出租车的车道。
也许我听见的就是它的刹车声,也许就是这个声音促使我转身。
我立刻卧倒在人行道上,从街边向建筑物翻滚,掏出点三二举起来。
轿车现在与我平行,车轮打正了方向。
我本来以为车会驶上人行道,实际上却没有。
车窗开着,有人从后车窗探出身子,他望着我所在的方向,他手里握着什么东西——
我用手枪瞄准他。
我趴在地上,手肘撑着面前的人行道,双手持枪。
我的手指搁在扳机上。
从窗口探出身子的男人偷偷摸摸地扔了个什么东西。
我心想,天哪,炸弹,我瞄准他,感觉指肚扣住了扳机,感觉枪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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