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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二)二、红毛衣&老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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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衣说,她看过《1984》。
这是乔治·奥威尔的作品,是一本禁书(现在有很多禁书),因此没有铅印本,但是有无数手抄本,到了工学院的女生人手一本的地步。
我的外号就是从书里来的,但这是一种英国式的幽默。
禁书就是带有危险性的书,那本书里有个情节,女主人公往男主人公兜里塞了一张条子,昨天就出了这种事,我兜里出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Iloveyou!”
,连写法都和书上一模一样,足见看《1984》入了迷。
只有一点和书上不同:作为男主人公,我不知是谁塞的。
在此之前,我过生日,每个实习生都要吻我,这是一种礼仪。
一共两个女孩子。
有一个很奔放,简直是在咬我,另一个很不好意思。
那个不好意思的脸红扑扑,嘴唇很硬,这种情形说明她从未有过性经验,所以应该把她排除在外,但其实真凶就是她。
我总算找到我需要的人了。
王二把红毛衣请到家里来喝咖啡——我这样写,是因为当时我正在大公无私的状态——王二有真正的哥伦比亚咖啡,是他哥哥寄来的,不过有年头了,没有香味。
但毕竞是真正的咖啡。
现在他还给王二寄咖啡,但是总也收不到,因为邮政系统也是一团糟。
好在还可以打越洋电话,否则就会和哥哥断掉联系。
打越洋电话比国内电话容易得多,拿起听筒摇上几下(现在电话都是人力驳接的了),说:你给我接美国,然后喀喀乱响一阵,就换了声音,“ATor……”
,你告诉她对方付款、电话号码,马上就会通。
当然,有时也不顺利,接线员朝你大吼一声:美国,美国在哪儿?你只好告诉他往上找,左边第一个,有时他还是找不到,此时就只好骑车奔往电话局,自己来接线,不过这种现象不多。
哥哥要给王二打电话就麻烦得多,先接中国,再接河北,再接秦皇岛,再接北戴河;这就要三个钟头。
接到北戴河就不能接了,好在此地人人认识王二,半个电话局的人都会出来找他。
但是他跑去接电话时,十回里有九回不是他的电话。
电话里的人再三道歉说,他想找某人,但是电话局的人不认识某人,并且建议他找王二,王二谁都认识,所以只好找王二传话。
这些话越扯越远,就此打住。
——红毛衣对王二说:昧真怪。
这说明她没喝过真咖啡。
喝完了以后,她还是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连杯子也不知往哪里放。
这是因为她以前没到单身男人家里做过客——这孩子长着一个圆圆的娃娃脸,很可爱。
王二说,把杯子故在桌子上,她就把杯子故到桌子上,与此同时,提醒自己一定要勇敢一些。
这屋子里很暖和,墙上挂着挂毯,茶几上有一件鸟木雕,但是看不出雕的是什么。
她把手放上去,问王二这是什么。
王二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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