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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开支,据人家知道的,只有教堂里座椅的租费,圣餐费,太太和女儿的衣着,家里的灯烛,拿侬的工钱,锅子的镀锡,国家的赋税,庄园的修理,和种植的费用。
他新近买了六百阿尔邦的一座树林,托一个近邻照顾,答应给一些津贴。
自从他置了这个产业之后,他才吃野味。
这家伙动作非常简卑,说话不多,发表意见总是用柔和的声音,简短的句子,搬弄一些老生常谈。
从他出头露面的大革命时代起,逢到要长篇大论说一番,或者跟人家讨论什么,他便马上结结巴巴的,弄得对方头昏脑涨。
这种口齿不清,理路不明,前言不对后语,以及废话连篇把他的思想弄糊涂了的情形,人家当作是他缺少教育,其实完全是假装的;等会故事中有些情节,就足以解释明白。
而且逢到要应付,要解决什么生活上或买卖上的难题,他就搬出四句口诀,像代数公式一样准确,叫作:“我不知道,我不能够,我不愿意,慢慢瞧吧。”
他从来不说一声是或不是,也从来不把黑笔落在白纸上。
人家跟他说话,他冷冷的听着,右手托着下巴颏儿,肘子靠在左手背上;无论什么事,他一朝拿定了主意,就永远不变。
一点点儿小生意,他也得盘算半天。
经过一番钩心斗角的谈话之后,对方自以为心中的秘密保守得密不透风,其实早已吐出了真话。
他却回答道:
“我没有跟太太商量过,什么都不能决定。”
给他压得像奴隶般的太太,却是他生意上最方便的遮身牌。
他从来不到别人家里去,不吃人家,也不请人家;他没有一点儿声响,似乎什么都要节省,连动作在内。
因为没有一刻不尊重旁人的主权,他绝对不动人家的东西。
可是,尽管他声音柔和,态度持重,仍不免露出箍桶匠的谈吐与习惯,尤其在家里,不像在旁的地方那么顾忌。
至于体格,他身高五尺,臃肿,横阔,腿肚子的圆周有一尺,多节的膝盖骨,宽大的肩膀;脸是圆的,乌油油的,有痘瘢;下巴笔直,嘴唇没有一点儿曲线,牙齿雪白;冷静地眼睛好像要吃人,是一般所谓的蛇眼;脑门上布满皱裥,一块块隆起的肉颇有些奥妙;青年人不知轻重,背后开葛朗台先生玩笑,把他黄黄而灰白的头发叫作金子里掺白银。
鼻尖肥大,顶着一颗布满血筋的肉瘤,一般人不无理由的说,这颗瘤里全是刁钻促狭的玩意儿。
这副脸相显出他那种阴险的狡猾,显出他有计划的诚实,显出他的自私自利,所有的感情都集中在吝啬的乐趣,和他唯一真正关切的独养女儿欧也妮身上。
而且姿势,举动,走路的功架,他身上的一切都表示他只相信自己,这是生意上左右逢源养成的习惯。
所以表面上虽然性情和易,很好对付,骨子里他却硬似铁石。
他老是同样的装束,从一七九一年以来始终是那身打扮。
笨重的鞋子,鞋带也是皮做的;四季都穿一双呢袜,一条栗色的粗呢短裤,用银箍在膝盖下面扣紧,上身穿一件方襟的闪光丝绒背心,颜色一会儿黄一会儿古铜色,外面罩一件衣裾宽大的栗色外套,戴一条黑领带,一顶阔边帽子。
他的手套跟警察的一样结实,要用到一年零八个月,为保持清洁起见,他有一个一定的手势,把手套放在帽子边缘上一定的地位。
关于这个人物,索漠人所知道的不过这一些。
城里的居民有资格在他家出入的只有六个。
前三个中顶重要的是克罗旭先生的侄子。
这个年轻人,自从当了索漠初级裁判所所长之后,在本姓克罗旭之上又加了一个篷风的姓氏,并且极力想叫篷风出名。
他的签名已经变做克特篷风了。
倘使有什么冒失的律师仍旧称他“克罗旭先生”
,包管在出庭的时候要后悔他的糊涂。
凡是称“所长先生”
的,就可博得法官的庇护。
对于称他“特篷风先生”
的马屁鬼,他更不惜满面春风的报以微笑。
所长先生三十三岁,有一处名叫篷风的田庄,每年有七千法郎进款;他还在那里等两个叔父的遗产,一个是克罗旭公证人,一个是克罗旭神甫,属于都尔城圣马丁大寺的教士会的;据说这两人都相当有钱。
三位克罗旭,房族既多,城里的亲戚也有一二十家,俨然结成一个党,好像从前佛罗棱斯的那些梅迭西斯一样;而且正如梅迭西斯有巴齐一族跟他们对垒似的,克罗旭也有他们的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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