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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一种巧妙的外在形式,在提醒和约束着你的内心和举止行为。
儒家就是深谙此道的,不解个中滋味的人往往斥儒家的烦琐礼仪为“得形忘意”
,认为真正的“道”
在于“得意忘形”
,殊不知形式主义之中便蕴含着许多深意。
所以,像孔子和荀子那般充满着理性智慧的头脑,面对鬼神与仪式的问题时,才会表现出那般看似自相矛盾或曰虚伪的态度,因此受到了墨家等敌对学术势力的猛烈抨击。
孔子的这种态度具有相当程度的宗教内涵,涂尔干的一段论述正可为之做一番深入阐发:
尤其在那些最开化的民族和环境之中,我们经常能够遇到这样的信仰者,虽然当他们个别地看待每个仪式的时候,会对教条所归之的特殊效力抱有怀疑,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地参加膜拜。
他们无法肯定仪式所规定的各种细节是否可以根据理性来判定,但他们发觉如果让自己摆脱各种繁文缛节而赢得自由,则不可能不陷入道德混乱的状态之中。
他们的内心信仰失去了理智基础这一事实,恰恰凸现了他们赖以存在的深刻根源。
正因为如此,对于那些统而化之地把各种仪式规定归结为简单粗陋的理性主义的肤浅批评,信仰者通常会不屑一顾:因为宗教仪轨的真正验证,并不在于它们表面上所追求的目标,而在于某种看不见的作用,这种作用施加在我们的心灵上,并借此对我们的精神状态产生影响。
同理,当布道者号召人们信仰的时候,他并没有把精力放在直截了当地确立和有条有理地论证任何特殊命题的正确性上面,或者是各种教规的功利性上面,而是通过定期举行膜拜仪式来唤起并不断唤起人们的情感,以获得精神上的惬意。
这样,他们就创建了信仰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要比证明更重要,它可以使心灵忽略逻辑推理的不充分性,并为人们亟欲接受的命题做了铺垫。
这种有益的偏见,这种信任的冲动恰恰构成了信仰;同时信仰也树立了仪式的权威,对于信仰者来说,不论他是基督徒还是澳洲人(按:这里所谓“澳洲人”
是指澳洲土著),这种权威都没有差别。
基督徒的唯一优势,在于能够更好地说明信仰得以形成的心理过程;他知道“唯有信仰,才能获救”
。
一般说来,仪式越正式、越复杂,所发挥出来的仪式力量也就越大,对当事人造成的心理暗示也就越强。
话说回来,这体现在会盟上就是歃血、执牛耳、盟书等等仪式。
正是这些内容,构成了鬼神之外的另一约束力量,尽管仪式力量与鬼神鉴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另一方面,从“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发展到复杂的歃血仪式,可以从中推测出来的是:社会的规模扩大了(熟人社会变得越来越疏离),社会的层级分化加剧了,因为“规定的礼节不用于亲属或知己之间,在他们那里,慈爱确保着自我约束。
但是,由于疏远不断增长,礼节的势力开始发展……礼仪在交战的社会中繁盛起来……礼仪大都为一个好战阶级的成员所奉行,并且为那些发布命令的人而不是服从命令的那些人所奉行。
在等级社会中,尽管较低等级可能实施着谦卑的敬礼,礼仪还是在最高等级中过于茂盛地生长”
。
这是爱德华·罗斯在《社会控制》一书中对礼仪的分析,所谓的“礼仪大都为一个好战阶级的成员所奉行”
看似不适合东方的情况,但如果考虑到西周乃至春秋时代战斗人员的贵族身份(尽管大多是最低等的贵族——“士”
),就不会对罗斯的说法感到诧异了。
歃血为盟取代了结言而退,也正符合了“礼仪在交战的社会中繁盛起来”
这一似乎颇为吊诡的论断。
时至春秋,会盟仪式或许可以被追溯为一种路径依赖的结果,其成因或许还可以分两途来做揣测:一是涂尔干提出的“事物之所以具有神圣性,是因为它就是集体情感的对象”
,因此,所谓鬼神的约束力实际上相当程度地来自当时当地的“集体情感”
,即风俗、道德等等,联系上文提到的“信”
观念的流行更可见出端倪;二是列维-布留尔悉心研究的“原始思维”
,诸如“互渗律”
之类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直到现代社会依然遗存遍布)。
这些约束力量在很多时候都可以对社会发生相当程度的影响,但每每在社会变革之际,对现实利益的考量终于会冲垮这些心灵堤坝,尤其在其中起到催化剂作用的是:一旦有一个或几个开先例者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获益甚多——这就像曾经有经济学家对《镜花缘》中的君子国所做的推断:只要君子国里混进了一个小人,他所引起的连锁反应或许就能够把整个君子国变成小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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