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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伯是王朝史官,宋仁宗至和元年发现过一个“周史伯硕父鼎”
,黄伯思《东观余论》推测鼎的主人就是这位史伯,硕父是他的字。
史伯见识过人,当即给郑桓公分析天下大势,说这里为什么去不得,那里为什么去不得,又特别指出将来周王室衰落之后,芈姓(楚国)、姜姓(齐国)和嬴姓(秦国)将与姬姓诸侯(晋国)相消长,招惹不得,而唯一比较安全的地方就是济水、洛水、黄河和颍水之间。
这个地方没有大国,矬子里的将军一共有两个,一个是东虢国,一个是郐国(都在今天河南境内),两国的国君各自倚仗地势的险要,骄傲怠惰,贪财爱利,不是什么难对付的角色。
您如果以担忧王室之难为由,向他们那里安置妻子、寄存财货,他们一定不会不答应。
等周王室一旦败落,以他们的性格一定会背叛于您,那时候您就可以率领成周的军队,以正义之师讨伐有罪之人,凭您在周朝这么高的威望,断然没有不成功的道理。
等灭了虢、郐二国,附近的邬、蔽、补、丹等八邑一并收了,从今往后,您这片地盘颍水在前,黄河在后,洛水在右,济水在左,祭芣山、騩山,饮溱水、洧水,遵先王之旧法,这一新的基业也就基本巩固了。
史伯的这番话现代人不大容易理解,因为我们习惯了现代国家寸土必争的观念,家园一定是要誓死保卫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但古人往往把生存放在第一位,领土观念不是很重,他们信奉的是树挪死,人挪活,有了麻烦就搬家。
这在古代社会属于世界范围里的常态,比如时代相近的古希腊世界就是:“现在所称为希腊的国家,在古时没有定居的人民,只有一系列的移民;当各部落经常受到那些比他们更为强大的侵略者的压迫时,他们总是准备放弃自己的土地。”
依现代人的观念,不得不背井离乡之后,要么会惦记着落叶归根,要么会矢志于收复故土,但古人的观念并不如此,这似乎是世界许多民族所共同的,他们对“祖国”
的观念不是领土,而是祖先神灵之所在——其具体形式一般就是宗庙。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
,虽然事实上“都”
与“邑”
可以通称,但这里所表达的一个核心观念是:祖先之牌位就是一国之灵魂。
以郑国为例,在陕西是郑国,到了河南也还是郑国,祖宗牌位在哪里,郑国就在哪里(其实郑国开国时的祭祀情况有点儿特殊)。
再看古希腊的迈锡尼人,他们曾被逐出境外,散落各地,戴伯人很希望他们能够回归故土与斯巴达人为敌,却很难说服这些迈锡尼人。
后来,受了伪造的神喻的蛊惑,迈锡尼人终于决定在戴伯士兵的护送下返回家乡——但他们不肯真正地回归故城,因为他们认为那里受到了侵略的污辱,所以需要找个地方另筑新城。
筑城之始是有一套宗教仪式的,他们相信包括祖先神灵在内的诸神在旧城遭受侵略的时候已经离他们而去,所以需要通过仪式请神灵们来住新城。
与神同住是他们最在意的事情,也是宗教典礼的目的所在。
在古代希腊与罗马的世界里,“爱国”
明显被表现为一个重要而普遍的观念,对罪行处罚之严厉者即是“放逐出祖国”
,而这种观念的背后实际上是宗教的观念——放逐伴随着对宗教权利的褫夺,因此,被逐出国境只是表象,被逐出宗教才是实质。
照罗马人的说法,被放逐即被禁止了火与水——火即祭祀之火,水即洗礼之水。
在那个宗教意识浓厚的时代,放逐意味着绝祀,这绝不比死好受。
罗素在叙述希腊社会的时候曾经把宗教与爱国热情并置,说:“希腊思想直到亚里士多德的时代为止,一直为希腊人对城邦的宗教热诚与爱国热诚所支配。”
而事实上,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被划归到前者的范畴之下的。
我们要时常注意观念上的今古之别。
在古人那里,领土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具有“神圣”
属性的事物一般只有“神”
和“圣”
。
郑桓公依计而行,做了放弃原有土地而另觅新居的打算,虢、郐两国也乐于安排地方寄存郑国的人口和财产。
据有些人的原心之论,他们这是和二战期间的瑞士银行一样,等天下大乱,存钱的人杳无下落,自己也就大大地发达了。
而郑桓公也不地道,惦记着灭国夺地,使的是欲擒故纵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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