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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三的时候,我们才和安迪认识。
那时候,玛雅和我选的课大部分都相同,因为我们俩确实太情投意合了。
小组作业时,我们俩自然总是在同一组,可是肯尼迪教授要求按三个人分组,也就是说我们得随便再找个人来当“电灯泡”
。
不知怎么的,我们就被安迪缠上了(或许,从他的角度来看,是我们缠上他了)。
我知道安迪是谁。
对他粗略的印象基本就是“那家伙挺自恋的”
。
他骨瘦如柴,样子怪怪的,皮肤像打印纸一样苍白。
我觉得他对头发的要求就是让发型师给他弄得像从来没有理过发一样。
他总是想妙语连珠,大多数时候,他的俏皮话的确挺好笑,也挺有见地。
我们要做的项目是为一款虚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品牌设计。
包装可做可不做,但需要提交的是几种徽标方案和一份风格指南。
后者有点像本小册子,要告诉大家这个品牌的呈现方式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将采用哪种字体和色彩。
我们差不多以为会为一家虚构的时尚公司做设计,主打符合风尚的平价牛仔服装,配有毫无用处的口袋或装饰。
可实际上,设计对象几乎总是一家虚构的啤酒公司,就因为我们是大学生,一直花了不少钱去培养对啤酒的品位,对啤酒的品位又自命不凡。
我相信玛雅和我就是奔着那个方向去的,而安迪简直是无可救药的固执,他竟然说服了我俩一起去打造“泡泡桶”
这样的视觉形象——一个酒桶风格的泡泡糖。
起先,他的论据很蠢,他说反正我们毕业后也不会去做时尚酷炫的工作,所以也没必要把这个项目当回事儿。
不过等他当回事儿的时候,就说服了我们。
他说:“伙伴们,让一件酷的东西看起来很酷是容易的,所以大家都会选酷的东西。
可是最终,酷的东西总是会变得乏味。
我们何不弄点‘傻傻’的东西,但看起来又很惊艳呢?比如把滞销的东西变得很火爆?这才是真正的挑战!
这才叫本事!
让我们露一手真本事吧!”
这一刻我记忆犹新,因为在那时我才意识到安迪原来还是很有几下子的。
到项目结束时,我禁不住有点瞧不上班上的其他同学了,因为他们把紧身牛仔服和精酿啤酒的制作搞得太严肃了。
我们最后的成品相当不错!
安迪在插画方面才华横溢,我以前就知道这一点,但没想过有多重要。
再加上玛雅的书写和我的配色,我们的设计作品最终看起来棒极了!
这就是玛雅和我与安迪相识的故事。
感谢上帝,我们因此而相识。
坦白地说,玛雅和我的关系,在最初需要这样的一个“电灯泡”
来缓冲。
肯尼迪教授爱死了我们的“泡泡桶”
项目,还把它放到了课程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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