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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赞愁眉苦脸、没精打采地出现在门口。
“把我的剑擦擦亮,帽子弄弄挺,披风刷一下,手枪装上弹药!”
阿拉密斯说。
“最后那句不用吩咐了,”
达德尼昂插断他说,“马鞍的枪套里已经有两支上好弹药的手枪。”
巴赞叹了口气。
“得了,巴赞师傅,您放心,”
达德尼昂说,“条条道路都能通到天国。”
“我主人已经是个出色的神学家了!”
巴赞说得几乎要哭出来了,“他会当上教区主教,说不定还会当上红衣主教的呀。”
“呣,我可怜的巴赞,行啦,你想想看,当教士有什么好?还不是照样要去打仗;你也知道,红衣主教就要戴着头盔,拿着长戟去打仗了;还有那位诺加雷·德·拉瓦莱特[1],你又怎么说呢?他也是红衣主教;你去问问他的仆从给主人裹过多少次伤口吧。”
“唉!”
巴赞叹着气说,“这我知道,先生,现如今这天下是全乱套了。”
这当口,两个年轻人和这个可怜的仆从都下了楼。
“给我抓住马镫,巴赞。”
阿拉密斯说。
说着,他纵身跃上马鞍,姿态一如平日那般优雅轻盈;但是禁不住这匹名种好马又是打圈又是腾跃,骑手只觉得伤口疼痛难当,脸色变得煞白,身体摇晃起来。
达德尼昂事先就担心会出意外,所以眼睛一直没离开过阿拉密斯,一见情况不妙,便抢步上前把他扶下马来,送回客店房间。
“没事儿,亲爱的阿拉密斯,您好好养伤,”
他说,“我一个人去找阿托斯。”
“您真是条铁打的好汉。”
阿拉密斯对他说。
“不,我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可您待在这儿等我,怎么打发日子呢?总不会再给那些手指啊,祝福啊之类的东西做注疏了吧,嗯?”
阿拉密斯笑了笑。
“我作诗。”
他说。
“对,作些像德·谢芙勒兹夫人侍女的那封信一样香喷喷的诗吧。
您还可以教巴赞学点音韵学,这样他会心里好受些。
至于这匹马,您不妨每天骑一小会儿,这样多骑骑,身手就会灵便起来的。”
“哦!要说这个,您只管放心,”
阿拉密斯说,“等您回来,我准能跟您走,不会有问题。”
两人相互道了别,达德尼昂又对巴赞和老板娘叮嘱了一番,让他们好好照顾他的朋友,十分钟后,他已经上马朝亚眠而去。
他怎样才能找到阿托斯,或者说,他到底能找到阿托斯吗?
当时阿托斯给撇下的那会儿处境是很危急的;他完全有可能支持不住。
达德尼昂想到这儿,不由得蹙紧额头连叹几声,暗自发誓说,此仇非报不可。
在他所有的朋友中间,阿托斯的年龄最大,从表面上看来,他的兴趣爱好跟达德尼昂的相距最远,然而,达德尼昂却对这位绅士具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阿托斯的气质高贵儒雅、卓尔不群,尽管他一味深自韬晦,不露行藏,但神情举止之间还是常常会透露出一种雍容华贵的大家风度,他的情绪从不大起大落,这就使他成为世界上最容易相处的同伴,他那欢快的神态显得有些勉强、有些辛辣,他的勇敢要不是罕见的冷静使然,简直要让人说是盲目的了,而正是他身上的这些品性,不仅赢得了达德尼昂的尊敬和友谊,而且赢得了他的崇拜。
其实,逢到阿托斯心情好的时候,即使把他跟神情高贵、举止洒脱的德·特雷维尔先生相比,他也绝不逊色;他是中等个子,但是身材极好,看上去显得那么匀称;波尔多斯的力气在火枪营有口皆碑,但这个巨人好几次跟阿托斯较量都败下阵来;阿托斯的脸上,两眼炯炯有神,鼻梁挺直,下巴的轮廓分明有如布鲁图[2],整张脸上透出一种无法形容的高雅的气质;他的手从来不加保养,却仍教整天用杏仁膏和香油保养双手的阿拉密斯看得心灰意冷;他的嗓音深沉而又悦耳;而且,在他身上自有一些难以言表、每每使人相形失色的特点,那就是对世事人情的洞明练达,对上流社会的谙熟审悉,还有那种在举手投足中不经意地流露出来的出身世家的气度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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