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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正在教他左手怎样出拳,教他怎样左脚前跨,然后右脚跟上,与左脚平行。
这些仅仅是基本功。
我没有来得及教会他打左勾拳,而要教怎样缩短右拳出手的幅度更要到以后再说了。
温德姆·刘易斯头戴一顶宽边黑帽,像住在当地的居民[78],一身装束与《波希米亚人》[79]的剧中人无二。
他的那张脸让我想起了青蛙,不是牛蛙,而只是普普通通的青蛙——巴黎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池塘,一个奇大无比的池塘。
那时,大家都认为作家或画家可以不修边幅,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没有固定的服饰。
刘易斯的服饰却是固定的——一身战前艺术家的装束。
看见他的那身打扮,就会令人发窘。
他却满不在乎,傲气十足地观看我们练拳,观看我怎样躲开埃兹拉左拳的连连进逼,怎样用戴着拳击手套的右手化解攻击。
我想停下来,可是刘易斯硬要我们继续练下去,看得出他根本就不懂拳击,只是希望能一睹埃兹拉被打翻在地的场面。
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我从不反击,只是引埃兹拉追着我打,让他练习左右开弓,时而出左拳,时而出右拳。
后来,我宣布停止,用一大罐水冲洗了身子,用毛巾擦干,穿上了我的运动衫。
大家在一起喝了点酒。
接下来,埃兹拉就和刘易斯闲聊起来,无非说的是伦敦和巴黎的张三李四什么的,而我则充当听客。
我表面上不去看刘易斯,其实却在暗中仔细打量他,就像在拳击场上那样,觉得他那副模样是我所见过的最令人讨厌的。
有些人面露凶相,就像赛马场上的骏马,反倒像是良种马,表现出桀骜不驯的尊严。
刘易斯则不然——他并非面露凶相,而是面露龌龊相。
回家的路上,我仍在想他的那副模样,想着该怎样形容他才好,结果想到了很多词语,全都是解剖学方面的,只有“脚趾果酱”
[80]一词例外(这个词是个俚语)。
我恨不得将他的脸分解开,按局部加以形容,可是弄来弄去也只能形容一下他的眼睛——初次见面时,他的那双眼睛被黑帽子的帽檐遮住,简直就像一个强奸未遂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今天我见到了一个人,他是我所见过的最令人厌恶的人。”
回家后,我对妻子说。
“塔蒂,他是什么样的人就不必说了。”
妻子说,“请别对他评头论足了。
咱们还是吃饭吧。”
大约一个星期后,我见到斯泰因小姐,对她说我见到了温德姆·刘易斯,问她是否认识此人。
“我叫他‘尺蠖’[81]。”
她回话说,“他从伦敦跑来,只要看到一幅好画,就从口袋里掏出铅笔,你就看到他用拇指按在铅笔上测量那画。
一面观赏,一面测量,研究其中的窍道。
然后,他跑回伦敦如法炮制,结果总会功亏一篑。
照猫画虎,只得其表,不得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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