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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没有完全忘记阿黛尔,对吧,读者?我可没有忘记。
没过多久,我就提出要求并经罗切斯特先生同意,到他送她去的那所学校去看她。
她重又见到我时那种欣喜若狂的情景,着实令我感动。
她看上去既苍白又消瘦,她说她在那儿不快活。
我发现,对她那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所学校的校规未免太严了,功课也太紧,于是便把她带回家来。
我打算再当她的家庭教师,可是不久就发现这不切实际。
现在已有另一个人——我的丈夫——需要我用全部时间和精力去照顾他。
因此我找了一所制度较为宽松的学校,离家也较近,我可以经常去看她,而且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
我留心不让她缺少任何东西,使她能过得舒适愉快。
我发现她已成了一个讨人喜欢、热心体贴的伴侣,温顺、和善、品行端正。
我的故事已接近尾声。
只要再说几句有关我婚后生活的经历,简要提一下这篇故事中常提到的那几个人的命运,就可以结束了。
到现在我结婚已有十年了。
我知道一心跟我在世上最爱的人在一起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
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到难以用语言形容,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正像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
没有哪个女人比我更亲近丈夫,更完完全全是他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了[1]。
我跟我的爱德华在一起,永远不会感到厌倦,正像我们俩各自对自己胸膛中那颗心的跳动永远不会厌倦一样,因而我们总是厮守在一起。
对我们来说,守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在伙伴们中间一样欢乐。
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而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更加生动活泼、可以听见的思考罢了。
我把全部信赖都交给了他,他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
我们的性情正好相投——结果自然是完美和谐的。
我们婚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一直是瞎的。
也许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如此亲近——才结合得如此紧密。
因为那时我就是他的眼睛,正如现在依然还是他的右手一样。
说实在的,我(像他常叫我的那样)就是他的眼珠[2]。
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也从来不知厌倦地替他仔细察看,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彩、阳光——描摹我们面前的景色、周围的天气——还用声音向他的耳朵传达了光线已无法向他的眼睛传达的印象。
我永不厌倦地念书给他听,领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
在这种效劳中,我尽管感到有点儿悲哀,但却获得一种最为充分、最为强烈的乐趣——因为他要求我为他做事时,并没有感到痛苦羞惭,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
他是如此真心地爱我,因而他知道,在接受我的照料时,根本用不着勉强。
他也感到我是如此深情地爱着他,我这样照料他就是满足我自己最愉快的愿望。
两年将尽时,一天早上,我正根据他的口授在写一封信,他走过来朝我俯下身子,说:
“简,你脖子上戴着亮晶晶的首饰吗?”
我戴着一条金项链。
我回答说:“是的。”
“你穿的是件浅蓝色的衣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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