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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安置区建设。
战场三,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嵩阳书院、嵩岳寺塔、启母阙。
现场指挥员:登封市委常委、嵩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赵华敏。
嵩阳书院文物维修保护及内部环境整治方面:第一项,古建筑维修和环境整治。
第二项,西南角绿化工程,要求4月15日之前完成。
第三项,古树名木保护,要求4月15日之前完成。
责任人,文物局局长靳银东,文物局副局长宫嵩涛、郑建伟。
嵩阳书院外部环境整治方面:第一项,嵩阳书院外部环境设计方案报批,要求3月底前完成。
第二项,嵩阳景区游客中心及文化遗产管理中心报批,要求4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申遗办曹宏伟。
第三项,嵩阳书院周边绿化,要求3月20日前开工,4月30日前完成。
第四项,门前广场和周边消防道路改造,要求3月底前开工,4月底前完成。
第五项,嵩阳景区游客中心及文化遗产管理中心建设,要求6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嵩管委郑光荣。
嵩岳寺塔文物保护方面:第一项,嵩岳寺塔保护规划及嵩岳寺塔院环境整治方案报批。
第二项,标示嵩岳寺遗址区范围,要求4月底前完成。
第三项,嵩岳寺塔院内路面整治及院内绿化,要求4月10日前完成。
第四项,嵩岳寺塔院内水电工程,要求4月10日前完成。
第五项,嵩岳寺塔除草,要求3月底前完成。
第六项,古树名木保护,要求5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市文物局局长靳银东、副局长宫嵩涛。
嵩岳寺塔外部环境整治方面:第一项,环境设计方案批复,要求3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申遗办曹宏伟。
第二项,绿化工程,3月20日前开工,4月15日前完成。
第三项,停车场、观景台建筑,4月1日前开工,5月底前完成。
第四项,游客服务中心,4月10日前开工,6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嵩管委王亚飞、蔡弘培。
启母阙文物维修方面:第一项,启母阙保护规划,由国家文物局审核批复。
第二项,启母阙保护房设计,要求5月底前完成。
第三项,制订启母阙维修保护方案,要求5月底前完成。
第四项,标示启母阙遗址区范围,要求5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市文物局局长靳银东、副局长宫嵩涛。
启母阙外部环境整治方面:第一项,环境设计方案报批,要求3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申遗办曹宏伟。
第二项,绿化工程,3月20日前开工,4月15日前完成。
第三项,停车场、连接道路、阙前广场及启母石观赏平台建设,要求4月10日前开工,5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嵩管委郑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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