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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景区内新建的各类建筑大多属于私搭乱建,与古建筑群的风格极不协调。
它们像蔓延的癣疾一样,日益逼近古建筑群遗址,损害和威胁着它们的生存。
海内外的一些游客看了少林寺之后,常常会对景区的乱象生出感慨:少林寺不来看遗憾,来看了后悔。
国内的许多新闻媒体都对此乱象做过负面报道,新华社曾以《规划15年建不好一个少林景区》为题,对少林景区做过严厉的批评报道。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曾多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对于少林景区的问题,登封市委和市政府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力图改变局面,但是这些措施只能治标治表,收效于一时,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2000年春,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国务院的一位领导同志到少林寺参观视察。
她对少林寺管理不力、周围环境脏乱差严重、商业化气息太浓的现状提出了严厉批评,并敦促河南省委省政府尽快加以解决。
河南省和郑州市两级领导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登封市委市政府,要求少林寺的整治工作必须限期完成。
登封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决定对少林景区进行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
市委市政府强调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行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6月10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依法实施拆迁。
这一次整治的范围计约2?郾18平方公里,是少林景区规划的核心区域。
在这个区域之内,凡是不符合规划的居民住宅、商业门店、武校、单位房屋都要依法搬迁。
由于整治工作直接触犯了一些人的商业利益,所以阻力极大。
整治工作遭遇了许多曲折,不得不分为两次进行:第一次拆迁由2000年开始动员,于2002年之前结束,将少林寺附近的居民迁往少林寺对面的王子沟;第二次拆迁紧接着第一次进行,于2003年结束,终于将核心景区内所有居民、武校、企事业单位等等全部依法迁出。
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本次拆迁工作成败的关键。
登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同志深入群众,亲自调查研究,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并且借鉴外地同类景区拆迁安置方面的经验,初步草拟出拆迁补偿方案。
有了初步方案,他们再拿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他们多次邀请少林景区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和他们一起参加拆迁安置工作的座谈会。
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有关委局负责人直接与被拆迁村组的群众代表面对面地沟通思想,开诚布公地交换意见和看法。
除此之外,市委市政府还指定了3位市领导同志负责被拆迁居民的思想工作,这3位市领导和少林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一起深入到被拆迁的居民家中,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
一些拆迁户提出想在景区附近安置,市领导就亲自到景区附近的雷家沟、南照沟、道玉沟等处做实地考察,研究安置在这些地方的可行性。
他们还就安置区的居住环境、拆迁对居民的收入影响、安置区居民子女的上学问题等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
市委市政府提出,拆迁工作要达到的目标是:“被拆迁群众满意、拆迁安置顺利、社会大局稳定。”
拆迁工作要达到的标准是:“确保被拆迁户居住比原来好、生活质量比原来高。”
在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联席会和市长办公会反复研究,并且征得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的同意之后,登封市公布了少林景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少林景区的大多数普通群众的居住条件都比较差,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他们在经济收入和居住条件方面都将得到较为可观的改善。
但是,还有一部分人是在景区里做生意的,他们依靠景区发了财,如果拆迁就断了他们的财路,因此他们对政府的拆迁工作非常抵触。
时任登封市长冯留卷、市委副书记吴聚财、市政协主席李松坤等领导同志亲自到少林景区召开群众大会,宣布环境整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一部分人借机鼓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大会上向市领导发难,意图制造思想混乱。
郑州市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到少林寺调研拆迁安置工作,一部分人听说之后,就鼓动群众制造事端。
他们将少林寺的出入口堵住,使得中外游客无法出入。
直到黄昏时分,郑州市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同志来了之后,才使情况得到改变。
不久,土地局建设局的干部和施工队伍进入工地,对少林寺附近已经做过赔偿的一些建筑物实施拆迁。
有人鼓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施工队伍团团围困。
他们阻拦施工队伍工作,甚至将施工车辆的轮胎放了气。
2002年10月,登封市领导班子调整,由张学军任书记,陈松林任市长。
市委市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制定了几项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少林景区拆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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