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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小薛才十二岁。
不能说那人不爱他们母子俩,他从战场写信到上海,跨越千山万水的邮袋里常常装着一小叠照片。
有一张照片上,祖鲁人军团正在集体祭祀,他从没见过那么多黑人,浑身上下只系块兜裆布,举着木棍,缩肩弯腰,神色陶醉。
小薛最喜欢抽烟斗那张,胡子拉碴,衬衫袖子从肩膀上整个撕下来,是在夏天的战壕。
有张照片里站满脱得精光的男人,军装挂在墙上,他父亲站在淋浴隔间门口,冲着照相机傻笑,手摸在肚子下那堆毛发上。
这张照片被他母亲偷偷藏起来,他是一直等到母亲去世之后才看到它的,照片背后写着一串法国字:Poux-Jen‘aipasdepoux!
[3]他怀疑他母亲一直没改嫁,这张照片帮过不少忙。
那年冬天,他父亲身穿大衣肩挎水壶站在成排尸体旁。
尸体是最多的,像在杀牛公司,排成一行行,有时候也像垃圾,堆在板车上。
说实话,伤员比尸体更让人害怕,有个家伙全身包裹纱布,单在脑袋上露出三个洞。
他父亲是个业余摄影家,他对小薛的影响绝不止这些。
可以这样说,他从战场上寄回来的照片(作为一份精神遗产)直接影响到小薛的摄影趣味。
如今他那样喜欢给死人拍照,拍抢劫杀人的现场,拍那些被刀子戳、被子弹打穿的伤残肢体,拍沉迷于赌博的疯子,拍酒鬼,拍摄那些人类最癫狂失常的状态,跟他父亲寄回来的照片有很大关系。
他母亲给他留下一小笔钱。
小薛在一个月内就花掉大半。
他让黄浦江边的一家美国洋行帮他从纽约订购照相机,那是架4×5的SpeedGraphipur镜间快门速度最高可达千分之一秒。
这是最好的新闻照相机,可以抓住子弹射入头颅前那一瞬间的景象。
在认识特蕾莎之前,拍照是他的最大嗜好,赌钱顶多排在第二。
特蕾莎差点取代那第一的位置,他试过把特蕾莎跟他最大的爱好结合到一起,那的确相得益彰。
在莉莉酒吧,她迅速吸引住他的目光。
她有点醉:“半杯格瓦斯[5],再倒满伏特加。
你知道我要什么,你,公爵。”
她在叫嚷。
“公爵”
是酒吧的白俄侍者,也是酒吧的老板。
她的嗓音圆润喑哑,适合哼唱那些古老的歌曲。
当时吧台上的唱盘正在温柔地旋转,她坐在沿街的窗边,黑色的雕花铸铁,蓝色的菱形玻璃,玻璃上有个铬黄色的**女人。
外面下着雨,地面油湿,泛着红光。
一曲既罢,她就会疯狂地晃肩拍掌。
他以为是他在勾引她,让他吃惊的是,他很快就变成人家的战利品,连同他的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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