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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徐智强惊讶,“真是不好意思,我还没开机,不知道这台是你的。”
二人又把手机交换回来。
迈出厨房,屠振邦抬眼,没好气地说一句:“吃个饭也不安心,起起落落搞什么?”
徐智强不敢说话。
刘锦荣自觉解释:“手机没电了,上楼换块电池。”
屠振邦没有看向刘锦荣,反而与自己对座的陈姐相视。
陈姐意会,立即放下筷子,对叶世文说:“文哥仔,你四姐没来,托你姐夫带了些顶级鹅肝到海城。
屠爷特意交代我留到今日,我拿来给你尝尝。”
叶世文点头,又转过脸去笑话屠振邦:“契爷,没想到你一把年纪还口硬心软,明明最惦记我。”
屠振邦也笑:“内脏胆固醇最高,我是想毒害你。”
陈姐跟了屠振邦二十多年,厨艺精湛。
海城富贵家庭如云,雇主却有不成文的共性:用人不得同桌吃饭。
陈姐是例外,不是亲眷胜似亲眷,叶世文从来不敢得罪她。
初到屠家,只有陈姐半夜为饥肠辘辘的他煮一碗斋竹升面。
不放葱,放韭黄,深夜的薄薄呛香,叶世文饮尽澄澈汤底,咽下筋道面条。
她说:“文哥仔,多吃点吧,你太瘦了,出门办事别人看不起你,回来只能挨屠爷的打。”
他明知陈姐是屠振邦遣来的,却始终感激这一碗面。
屠振邦太厉害。
收买人心,没人及他。
“文哥仔,屠爷爱吃卤水,你偏不爱。
所以我还做了一味红酒烩鹅肝,你试试。”
叶世文夹起一块软糯鹅肝。
经酒烩,泛糜烂色泽。
入口即溶,细腻得尝不出任何粉末,咀嚼吞咽,只存齿颊酒香、肝香,弥漫的荤气十分醉舌。
佳肴不过如此。
“这么大一块肝,鹅身应该不小。”
刘锦荣也尝了一块,“我记得阿爸也爱吃卤鹅,下次让娉婷那个在妇女会的同学带些来。”
屠振邦没动筷,从口袋掏了一包烟出来。
刘锦荣想帮他点火,却被屠振邦抬手挡住。
他要自己点,深深吸了一口,星火红透,再吐了一口,呼出烟雾以外的所有气息。
“一只鹅,只有一百日命。
养得鹅毛丰绒,鹅冠厚实,就可以割颈放血。
趁尸首未凉,先别拔毛,起刀剖肚。
从胸口一刀过,挖出来的鹅肝还是热的,带血,才算新鲜。
“酒烩烟熏这种外国人玩意简直糟蹋,一定要卤水,要白斩。
一个够香,一个够腥。
中国人才是真正的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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