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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了不少的典故。
可惜我那些诗都丢了,要是还存着的话,我一定把它们印出来!
看谁不顺眼,或者谁看我不顺眼,就送谁一本,好把他气死。
诗这种东西是可以使人飞起来,也可以把人气死的。
除了诗文,我喜欢植物学。
这并非是对这种科学有兴趣,而是因为对花草的爱好;到如今我还爱花。
2夸张、反衬
相比对诗文的钟情,数学英文好似作者天生的仇人。
这种夸张的说法从侧面衬托出作者对国文的热爱和痴迷,这也是作者后来成为作家的一个基础性因素。
我的脾气是与家境有关系的。
因为穷,我很孤高,特别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
一个孤高的人或者爱独自沉思,而每每引起悲观。
自十七八到二十五岁,我是个悲观者。
我不喜欢跟着大家走,大家所走的路似乎不永远高明,可是不许人说这个路不高明,我只好冷笑。
3赶到岁数大了一些,我觉得这冷笑也未必对,于是连自己也看不起了。
这个,可以说是我的幽默态度的形成——我要笑,可并不把自己除外。
3勇于表达观点
写文章或演讲都是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这些观点可以是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也可以是作者自己的感受与思考。
真诚大胆地向他人表达观点是演讲的特点之一,不必太过在乎此观点是否会引人发笑或遭人轻视。
因为每种观点都有存在的意义,它们就像桥梁,只有由此经过,才能获得更开阔的见解。
“五四”
运动,我并没有在里面。
那时候我已作事。
那时候所出的书,我可都买来看。
直到二十五岁我到南开中学去教书,才写过一篇小说,登在校刊上。
这篇东西我没留着,不能告诉诸位它的内容与文笔怎样。
它只有点历史的价值,我的第一篇东西——用白话写的。
二十七岁,我到英国去。
设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了个小说家——虽然是第一百二十等的小说家。
到了英国,我就拼命的念小说,拿它作学习英文的课本。
念了一些,我的手痒痒了。
离开家乡自然时常想家,也自然想起过去几年的生活经验,为什么不写写呢?怎样写,一点也不知道,反正晚上有工夫,就写吧,想起什么就写什么,这便是《老张的哲学》。
文字呢,还没有脱开旧文艺的拘束。
这样,在故事上没有完整的设计,在文学上没有新的建树,乱七八糟便是《老张的哲学》。
抓住一件有趣的事便拼命的挤它,直到讨厌了为止,是处女作的通病,《老张的哲学》便是这样的一个病鬼。
现在一想到就要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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