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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表明态度,慈禧同意袁世凯等人的建议,废除科举、创办新式学堂、建立现代巡警制度。
同年,命各省设立咨议局,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
《钦定宪法大纲》共计二十三条,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二是君主独揽统治权;三是臣民享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这个大纲,梁启超写道:“宪法者何物也?立万世不易之宪典,而一国之人,无论为君主、为官吏、为人民,皆共守之者也,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
此后无论出何令、更何法,百变而不许离其宗者也。”
革命党人宋教仁也多次强调,立宪最重要的是宪法,宪法是共和政体的根本和保障。
除了革命党人之外,主张立宪的官员都清楚地表达了效仿日、德的愿望,而对君主“统而不治”
的英国体制则有所保留。
端方和戴鸿慈说,“日本之仿效欧西,事事为我先导……中国今日欲加改革,其情势与日本当日正复相似”
,所以最值得效法的是日本。
《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还指出:“日本维新以来,事事取资于德,行之三十载,遂致勃兴。
中国近多歆羡日本之强,而不知溯始穷源,正当以德为借镜。”
基于此,慈禧召开御前会议,决定以开启民智和改革官制为当务之急,并制定了四大方针:第一,自今日起,以十年或十五年为期,实行立宪政体。
第二,其大体效仿日本,废现制之督抚。
各省新设之督抚,其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
第三,财政及兵马之事权,悉收回中央政府。
第四,中央政府之组织,与日本宪制相等。
由此可见,清朝大体效仿日本的制度进行改革。
日本经过明治维新,几十年就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跻身于世界资本主义强国之列,而清朝效仿日本实行改革却失败了,其中必有深刻原因。
中国自秦以来,一直保持大一统格局,内部结构与运转机制具有极强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容纳性。
中国集权制度极其强盛,已有两千多年的积淀,到清朝已达到顶峰,至慈禧掌权时,她一心为个人谋私利,因此视民主为洪水猛兽,认为“将来开国会后,事事干涉,政令必至下移,民权实属可怕”
。
这种自私、恐惧的心理,促使以慈禧为首的封建顽固势力千方百计地对立宪加以阻挠。
彼时的封建官员体制已实行千年、坚不可摧,想要通过一道诏书来改变是不可能的。
载泽也一针见血地指出,“立宪利于国,利于民,唯独不利于官”
。
《钦定宪法大纲》公布不久,光绪帝和慈禧便相继去世,立宪也就此流产。
(1)载振(1876—1947):字育周,满洲镶蓝旗人,清朝宗室,末代庆亲王,乾隆帝玄孙,庆亲王奕劻长子。
曾代表清朝廷参加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加冕典礼,及赴日本考察第五届劝业博览会。
回国后积极参与新政,担任过商部尚书、农工商部大臣、弼德院顾问大臣。
辛亥革命后从事工商投资活动,远离政治。
(2)刘世珩(1874—1926):字聚卿,安徽贵池人,清末著名藏书家、刻书家、文学家。
(3)缪荃孙(1844—1919):字炎之,江苏江阴申港镇缪家村人,中国近代藏书家、校勘家、教育家、目录学家、史学家、方志学家、金石家,被我国文化教育科技界尊称为“中国近代图书馆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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