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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维姆,字母W开头。”
第二次签名的时候,他告诉她,因为也有V开头的“维姆”
,第一次露丝把他名字里的W写成了V。
“噢,又是你啊!”
她对男孩说。
他长得过于漂亮,而且明显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因此她很难忘记他。
“早知道你要来,我会挑别的段落朗诵的。”
他垂下眼皮,仿佛跟她对视会刺痛他的眼睛似的。
“我在乌得勒支读大学,但我父母住在阿姆斯特丹,我是在那里长大的。”
(好像这样就足以解释他两场读书会都参加的原因。
)
“我明天是不是还要在阿姆斯特丹演讲?”
露丝问西尔维娅。
“没错,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
西尔维娅告诉年轻人。
“是的,我知道——我会去的,”
男孩说,“我会带另一本书给你签名。”
露丝继续签名,那个被她迷住的男孩站在一边,期待地看着她,在美国,露丝·科尔几乎不办签售会,因为年轻人崇拜的凝视让她害怕。
但在欧洲,露丝通常会答应给读者签名,因为她从没觉得欧洲年轻人爱慕的眼光有什么威胁感。
在国内害怕,出了国反倒不怕了,这里面的逻辑实在难以理解,但毫无疑问的是,露丝把欧洲年轻人对她的崇拜浪漫化了,他们好像一群完美无瑕的天使,讲着外国口音的英语,读过露丝写的每一个字,把她幻想成比自己年长的情人,他们现在也成了她的幻想对象——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车上,露丝不无幽默地这样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
对她而言,这段旅途实在太短,没法把新小说的一切全都告诉马丁夫妇,在调侃那些年轻人的同时,露丝意识到她想要更改小说的设定,女作家在法兰克福书展上遇到的男人不应该也是作家,而应该是她的粉丝——他想成为作家,也会成为她的情人。
女作家想要结婚,就像露丝那样,有个她非常喜欢的年长男人向她求婚了,她在偶遇的年轻人和老男人之间犹豫不决。
那个叫维姆的男孩美貌不可方物,露丝很难不去想他,要不是刚刚经过斯科特·桑德斯那场闹剧,她可能会考虑和维姆发生一点什么,毕竟现在机会难得,她独自在欧洲旅行,回国后结婚的可能性很大,遇到这种年轻人,放纵一下才不会有遗憾,而且这孩子比她年轻很多……那些准备和比自己大的老男人结婚的老女人不是经常做这种事吗?
露丝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她想要参观红灯区,因为这是她的新小说的情节需要:一个年轻男人说服年长一些的女友付钱给妓女,看妓女接客,结果后来发生的事让这位女友觉得受到了羞辱,于是她决定改变自己的人生。
“那个女人之所以同意,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有控制权——还因为这个年轻人是她年轻的时候勾不到手的帅哥,可她不知道这个男孩有能力给她带来痛苦——至少我是这么设想的,”
露丝补充道,“但主要取决于妓女那边发生的事情。”
“你想什么时候去红灯区?”
马丁问。
露丝装出一副她刚刚有此打算,并不曾仔细考虑过的样子,说:“看你什么时候方便了……”
“老女人和年轻人什么时候去找妓女?”
马丁问。
“大概在晚上,”
露丝回答,“他们有点喝醉了,我觉得她只有喝酒之后才敢这么做。”
“我们现在就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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