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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点,最早回去的是霍兴华。
小伙子今年整二十,一米八的大个子,国字脸浓眉大眼,乍一看给人印象十分方正。
放下手里的扁担,先到屋里转了一圈。
出来时眼神闪过疑惑担忧。
站在院里踌躇一阵儿,他叹口气后拿上带勾的扁担去挑水。
今儿他值日,负责厨房挑水、劈柴和烧火。
从井里挑水把水缸灌满,天色已经快要黑透。
男人放下水桶,开口问淘米的白茉莉:“沈禾还没回来吗?”
“没有。”
白茉莉暗暗翻个白眼,望着他眯起了眼睛,心里满是不甘。
你怎么那么肤浅,那沈禾有什么好的。
一个月下不了五天地,全靠父母接济过日子。
娇小姐一个,不就长的漂亮些嘛,值得你这么捧着她?
井水嫌不好,你专门跑一公里外去给她挑泉水。
可惜,人家一心想着回城,根本不拿正眼瞧你。
隔着窗户看到小水缸里的泉水,女孩觉得自己要心梗了。
望着男子的背影满是愤恨。
你怎么那么贱,喜欢你的你从不给个好脸色,不把你放在眼里的你倒一天天的倒贴。
霍兴华到院里拿起竖在水缸旁的盖子,稳稳的将小水缸盖好。
迈步出了院子。
身后,茉莉扬声喊道:“今儿该你烧火。”
肯定是去找沈禾,连自己分内事儿都顾不上了。
霍兴华指指一旁洗脸的王建设:“兄弟,替我烧火吧。
下回我还你。”
王建设点点头:“没问题,咱这关系说啥还不还的。
你有事尽管忙去。”
过去拍了好兄弟一把,霍兴华拿着手电飞快的往院儿外走。
出了屯子,他径直去了柳溪河。
沈禾自视甚高,自来了屯子就没跟屯里的人来往过。
这附近最有可能的也就是河边了。
看花瓣随水飘零,她平时最喜欢的事情。
霍兴华叹口气,脚下速度更快,简直堪称飞人。
他父亲军旅出身,自小就拿他当自己的兵一样的训,酷暑严寒训练从不间断。
高中毕业后,他知道他老子肯定安排他去当兵。
结果,正值叛逆期的他提前报名下了乡。
把他老子气的跺脚,让他以后都别回家。
好好的当兵苗子,就这么浪费了。
正常半小时的路程,他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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