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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经理继续说“有些妻子喜欢劝告、干预和影响自己的丈夫,反对和他一起工作的人,或是抱怨丈夫的薪水、工作时间和责任。
把自己当作丈夫经营事业的非正式顾问,这种妻子常常扼杀了丈夫的成功,很少有其他的事情会具有如此的严重性。”
【编者小语】
不要太干涉对方的选择,即使是夫妻;觉得你有点想当然了,个人的工作状态只有自己知道,你认为好的未必适合对方。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然而报刊上不时披露,有些老人子女几个,却无人赡养,过着风餐露宿、悲惨凄凉的生活:有些老人则被子女像皮球一样推来推去,没有固定的住所,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
兄弟姐妹怎样共同赡养父母,这不能说是一个值得人们重视的问题。
1、兄弟姐妹共同赡养父母的原则
(1)共同赡养原则
兄弟姐妹都是父母抚养成人的,父母对他们都尽了抚养的义务。
毫无疑义,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然而在社会现实中,有个别子女以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拒绝赡养父母,有的身为大哥或大姐,认为出来工作早,对弟妹早已尽了抚养义务,因而可以抵消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只能由弟妹赡养;有的则认为自己是女儿,父母应由其兄或弟赡养;有的则认为自家经济条件不如其他兄弟姐妹,因而父母应由经济条件好的兄弟姐妹赡养;还有的说父母在他小时候没有抚养好他,甚至经常打骂他,因而不愿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显然以上认识都是错误的,都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无论什么原因都是无法抵消的,因此兄弟姐妹必须承担共同赡养父母的责任,任何人都不得推诿。
(2)有利于父母生活的原则
老年人一般都有怕孤独的特点,另外年老体弱、生活起居都不太方便,因此兄弟姐妹在安排老人生活时都必须遵循有利于老人愉快生活的原则。
有些兄弟姐妹虽然给老人提供生活费,但长期让老人独处,使老人受着寂寞的折磨,生活并不愉快;有的老人则长期与工作任务繁忙的子女住在一起,子女抽不出时间照顾父母,因而父母也少有欢乐。
因此兄弟姐妹在安排生活时一定要考虑到老人年老体弱和害怕孤独的特点,尽量安排父母与家庭人口多或者已退休在家的兄弟姐妹中生活。
这样可以使老人多得到照顾,同时减少寂寞感。
如果让老人独居,则应请保姆照顾老人的生活,并且应该给老人购置一些文化娱乐设备。
总之,子女一定要创造条件,让老人愉快地享受晚年生活。
(3)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
兄弟姐妹经济状况不同,有些富裕,有些既不富也不穷,有些较穷。
鉴于这种经济状况,应该遵循有钱出钱、无钱出力的原则,经济状况好的多给父母提供一些生活费,经济状况差的则在父母的生活起居上多给予照顾。
这样既可以消除兄弟姐妹在心理上的不平衡感,又可以使父母在精神上愉悦。
2、兄弟姐妹赡养父母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1)兄弟姐妹要经常探望父母
有些子女以为付给赡养费就万事大吉,因此不去或者很少去探望父母。
殊不知,生活费固然重要,但看望也不可缺少。
这是因为老人需要精神的慰藉,子女经常去探望父母,父母就可在精神上得到一种满足,因此兄弟姐妹切不可忽视这个问题,尤其是对于独处的父母,应经常去探望,并且尽可能带着自己的子女,这样会令老人更加愉快。
(2)兄弟姐妹要宽容父母的缺点
老人由于经历不同,再加上随着年龄的增加,心理因素的变化,因而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
有些老人有很多的忌讳,往往从自己的主观愿望出发,对子女行为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有些老人住在东家说西家,住在西家说东家;有些老人对食物要求较高甚至挑剔;有些老人则对某个子女有特别的偏爱,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特别强调对某个子女的照顾等等。
对于老人的上述缺点,我们要尊重,让其保留自己的忌讳;对于老人关于物质方面的要求则尽可能满足;对于老人关于对姐妹兄弟之间的议论则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于老人对某个兄弟姐妹的偏爱则予以宽容。
总之,对父母的任何缺点,只要不是原则问题,都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决不能计较。
如果计较,不但影响父母的情绪,同时还会影响兄弟姐妹间的关系。
对于父母的宽容采取假设类比的方法,即我们将来也要老,也许会像父母现在一样。
这么一想,宽容的态度也就自然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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