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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代林家同意了这门婚事。
但庐州与豫章隔著淮南的地盘,大操大办自然不可能。
路途遥远,林家长辈也没法亲赴豫章观礼,婚事从简便是。
好在林博如今就在江西,长兄如父,让他代为操办。
写到最后,林重远顿了顿笔。
他想了想,又添了一句——大意是盼节帅善待小女,莫负此心。
墨跡未乾,他又觉得这话说得太软了,像是在低三下四地央求。
他皱了皱眉,將这一句划掉,重新写道。
“婉儿之才,非寻常闺阁可比。
节帅既识珠於前,当惜珠於后。”
嗯。
这才像话。
写完正事,林重远並没有立刻封信。
他在书案前又坐了一会儿,提笔在信末追加了一段看似閒笔的话。
最近庐州城里粮价涨了两成,听说是淮南军在徵集秋粮,往北面调运。
徐温府上的管事前些日子在城南买了三十亩水田,出价高得离谱,也不知道是在囤粮还是在转移私財。
还有驻军方面,庐州刺史上个月换了一批巡街的兵,新来的那帮人口音不像本地人,倒像是从扬州那边调过来的。
这些话夹在家常絮语里,写得隨意得很。
……
庐州林家西厢偏房。
林父一个人坐在屋里,面前搁著一只粗陶茶注和一盏冷透了的茶。
他没有喝茶。
他在翻一只布包袱。
包袱不大,粗布的,洗得发白,边角都起了毛。
里头包著几样东西——一只缺了耳朵的布老虎、一支断了尖的毛笔、一张泛黄的字帖。
字帖上歪歪扭扭地写著几个大字。
“林婉习字。”
下面的落款是一个小小的指印。
红泥印泥已经褪得差不多了,只剩一圈淡淡的粉色。
可那个指印的纹路还在——小小的,圆圆的,是一个五岁孩子的拇指。
林父拿著这张字帖,看了很久很久。
这是林婉五岁那年的东西。
那时候她刚开始学写字,每天趴在他的书案上描红,写得满手都是墨,回头还要往他衣裳上蹭。
他假装生气要打她手心,她就嘻嘻哈哈地绕著院子跑,跑不过就抱住他的腿喊“爹我错啦”
。
下回照蹭。
后来她大了,嫁去了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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