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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试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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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生于公元999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二十八岁就考中了进士,本来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了,但包拯是个孝子,他信守圣人“父母在,不远游”
的教诲,直到三十六岁时父母亡故后才正式出任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县。
他损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时光,一段人生的黄金岁月,但人生对每个人都很公平,包拯做天长县知县,发生了这么一件事,特别声明一下,这个故事不再是野史,也不是小说上说的,而是出自《宋史.包拯传》。
有一户人家耕牛的舌头,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
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杀了牛卖了它。”
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包拯当时正颜厉色地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又来告他的状?”
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马上跪下伏法认罪了。
包拯就在这个案件很富有一种现代办案的思想,他审案不急于去查案,而是先要确定犯罪者的动机是什么?
包拯的分析是这样的,割牛舌这种事,不是普通的劫财的盗贼所为,而是一桩因为仇恨报复的事件。
理由是牛舌并不值钱,而且不是全县的很多牛舌都被割掉了,盗贼不可能因为割掉牛舌来得到什么好处。
最多就是晚上多做一个菜吗!
所以包拯认定这是一起熟人作案,故意让耕牛的主人把牛杀了,并去卖牛肉。
因为当时耕牛是一项重要的劳动工具,在宋朝随便杀耕牛是犯法的,让牛的主人到集市上去卖牛肉,就是想让那个割牛舌的人知道后,再来官府报官,从而达到继续报复牛主人的目的。
我们能从这个案件,看到包拯断案的很多智慧。
如果换作一个普通的县官,听到有耕牛的牛舌被割了,如果负责任的发动府衙里的衙役、捕快去抓这个盗贼。
遇到个不负责任的县官,这算什么事,影响不大,消极怠工,很可能事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包拯却用了一种非常先进的断案思路,这在犯罪心理学中叫动机论。
就是破案的人员,在破案前,他先站在作案人的角度在想,他为什么要去实施犯罪,这个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断案理念。
这种断案的思维再后来经过不断的演化,到现在也出现了新的发展。
比如现代刑事侦查中比较常用的犯罪现场模拟再现。
就是通过把人置身在犯罪现场之中,尽量恢复当时的情境,然后警方模拟罪犯深处情境中,尽量模拟作案人当时的想法,其实这也是动机论的一种延伸。
包公破案的效率很高,他随后智破的一起盗窃案。
一天,有个卖铁锅的小贩拉着个只有一个胳膊的跛子到官府来,小贩指着他带来的一口铁锅对包公说:“小人以贩卖这种铁锅为生,昨天夜里,店里被这个人偷走了五口锅,他第二次来偷锅的时候,被我当场抓获,现在抓他来,请大人明断!”
这个跛脚的人,不慌不忙,申辩道:“大人,您瞧瞧,我只有一只手臂,一条好腿,这么大的锅,我如何能偷走?小人实在是冤枉!
请大人给小的做主!”
说完,坐上地炮了。
包公此时也纳闷了,好像两个人说的都有道理,人家不抓住偷锅的人,也不能无缘无故的来报案,这偷锅人,身上有残疾,还真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把锅给偷走的。
包公听了两个人的话后,对谁说的是真话,谁说的是假话,一时难以判断。
心想:察言观色,卖铁锅的小贩外贸憨厚,神态自然,不像是诬告,而跛子所言,也有几分道理。
这案子该如何决断才不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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