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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趣谈古代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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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
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这个时候,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
,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
婚姻制度,是“彩礼”
习俗的来源。
“六礼”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
就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并且需要一定的仪式,西周婚姻关系的成立,需经过以上六个步骤才能算正式结婚。
而给彩礼应该是对婚姻关系成立最基础的条件。
很多人曾经问过我,为什么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呢?
因为过去,女子也是一个重要的劳动力,一旦嫁到男方,那是不能轻易回娘家的。
也就是人家的人了,而且生的孩子都要随男方的姓。
这都是对女性家族一个很不利的后果。
而且这女儿也是父母的小棉袄,女儿出嫁,父母都舍不得。
所以,男方给的聘礼是给女方的一个补偿。
说到这个女儿出嫁,还有一个离娘肉的传说。
古代的时候,有母女两人相依为命。
女儿出嫁时,母亲想到自己晚景凄凉,不禁放声大哭。
女儿看母亲悲痛万分,心里也很难受,站在门前难舍难分。
同去的人急中生智,到肉店买了一块猪肉,劝老人说:“女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割你一块心头肉,再给你补上一块。
你吃了这块肉,心里就不难受了。”
就这样,人们连哄带劝,总算把姑娘娶走了。
后来,民间给的四种彩礼中,还必须包括离娘肉一块,外再加上大葱4棵;粉条2斤;棉白糖2包。
四彩礼是接新娘时新郎到女方家必带的礼物。
离娘肉要一刀,带二根肋骨,以示女儿虽然离开娘出嫁了,但仍然和母亲骨肉相连,没离开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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