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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时,大臣卢承庆专门负责对官员进行政绩考核。
被考核人中有一名粮草督运官,一次在运粮途中突遇暴风,粮食几乎全被吹光了。
卢承庆便给这个运粮官以“监运损粮考中下”
的鉴定。
谁知这位运粮官神态怡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脚步轻盈地出了官府。
卢承庆见此认为这位运粮官有雅量,马上将他召回,随后将评语改为“非力所能及考中中”
。
可是,这位运粮官仍然不喜不愧,也不感恩致谢。
原来这位运粮官早先是粮库的混事儿,对政绩毫不在意,做事本来就松懈涣散,恰好粮草督办缺一名主管,暂时将他做了替补。
没想到卢承庆本人恰是感情用事之人,办事、为官没有原则,二人可谓“志趣、性格相投”
。
于是,卢承庆大笔一挥,又将评语改为“宠辱不惊考上”
。
卢公凭自己的观感和情绪,便将一名官员的鉴定评语从六等升为一等,实可谓随心所欲。
这种融合个人爱憎好恶、感情用事的做法,根本不可能反映官员的真实政绩,也失去了公正衡量官员的客观标准,势必产生“爱而不知其恶,憎而遂忘其善”
的弊端。
这样,最容易出现吹牛拍马者围在领导者左右,专拣领导喜欢的事情、话语来迎合领导的趣味和喜好。
久而久之,领导者就会凭自己的意志来识别人才,对他有好感的人便委以重任;而对与领导保持距离、印象不深的人,即使真有实才,恐怕也不会委以重任。
所以说,偏爱偏恶对人的识才与任用是片面的,对事业将会带来不良后果。
最典型的事例要算是秦始皇以自己的爱憎标准来判定“接班人”
,致使江山断送的那段历史了。
秦始皇偏爱幼子胡亥,偏恶长子扶苏,这与他重法轻儒有关。
秦始皇非常信仰法家学说,他喜读韩非的《孤愤》,是因韩非的思想对他进行统一战争很有作用。
韩非指出,国家强弱的关键在于“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
由于秦始皇崇信法家思想,蔑视以“仁爱”
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更容不得其他思想的存在。
恰恰在这个关键问题上,扶苏与之意见相左,他坚持儒家思想,建议以仁义治国,以德服天下。
这引起秦始皇的不满,赶扶苏去做监军。
因赵高学法,而赵高又是胡亥之师,所以,始皇宠信胡亥。
不可否认,秦始皇以法治国对统一中国是起了决定作用的。
但爱憎要实事求是,不能偏爱、偏恶。
任何学说,都有其产生的客观原因,有其合理的部分,都必须随时代的变化、条件的更新而向前发展,或被其他学说所吸引,或兼容并蓄。
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仍严刑峻法;加之,私欲膨胀,至胡亥更甚,民不聊生,暴秦终被推翻。
正是秦始皇不讲德治,对长子的直谏,不采其合理之言,反而责为异端,对那些以法为名、实为害民的胡亥、赵高等爱之、用之,使其以谗言陷害扶苏得以夺权篡位,致使秦传至二世而亡。
所以说,识人才,绝不能仅凭自己的爱憎,轻易断言。
事实上,以自己偏爱、偏恶的标准来识别人才时,这种管理者大多心态不正,最根本在于其为人做事没有原则,以感情用事,随心所欲。
这样的领导自觉不自觉地以志趣、爱好、脾气相投作为唯一的识才尺度,实际上,这是一种把个人感情置于企业利益甚至社会利益之上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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