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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示之以明,惩之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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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必须用一种特殊的手段才能达到让顺局更顺的目的。
布顺局者为了消除势力集团的侵扰,要有一双看穿是非的慧眼,让对方感到自己的威猛。
乾隆初政时,康熙第十六子庄亲王允禄是辅政大臣,他的地位在王公亲族中尤其显赫,于是以他为中心逐渐形成了一个小势力集团。
最初乾隆认为他们一伙人是“庸碌之辈”
,不会有大作为,尽管允禄毫不顾忌地凭借特权援引勾结,作威作福,但毕竟他们能力还是有限,对皇权也造不成大威胁。
于是乾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容忍他们。
到乾隆四年时,乾隆发现允禄他们竟成了小气候。
允禄和理亲王弘皙(康熙时已废的允之子)、火器营都统弘升(恒亲王允祺之子)、弘昌(怡亲王允祥之子,贝勒)、弘皎(允祥之子,封宁郡王)、弘普(允禄之子,贝子)等人互相趋奉,“私相交结,往来诡密”
。
这时候,乾隆就不能不提高警惕了。
他积极采取了措施来揭露他们的阴谋,深恐“将来日甚一日,渐有尾大不掉之势”
。
弘升在雍正朝获罪被圈禁,后被放出在家思过。
乾隆继位后,施恩任命他为火器营都统之职,乾隆因此案训他不感恩悔过,竟“思暗中结党,巧为钻营”
。
并斥责“弘昌秉性愚蠢”
,自小不服管教,到处惹事生非;“弘皎乃毫无知识之人”
,最严重的是弘皙,其“自以为旧日东宫嫡子,居心甚不可问”
;而允禄“全无一毫实心为国效忠之处,惟务取悦于人,遇事模棱两可,不肯承担,惟恐于己稍有干涉”
。
这些人胆敢目无国法君王,“结党钻营”
、“不守本份”
、“饮食宴乐”
,乾隆认为他们已经觊觎皇权,图谋不轨了。
为了确保皇权处在更有利的地位上,乾隆大帝采取了“制造罪名,防范出祸”
的措施。
于是,弘升首先被以“挑动事端,使我宗室不睦”
为罪名逮捕,交宗人府审问,再进一步做调查。
紧接着,允禄被以“结党营私罪”
革去亲王双俸、议政大臣和理藩院尚书职务,保留亲王封号;弘昌、弘普分别被革去贝勒、贝子封号。
这几个人的罪状均笼统含糊,未指明实事。
只有弘皙问题较大,竟在王府内仿照国制,设置会计、掌仪等司,并曾多次请巫师降神,问不该问之事,如“准噶尔能否到京,天下太平与否,皇上寿算如何,将来我还升腾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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