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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誉他为“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
。
这样的评价也是近年来一些人最不愿意听的。
然而,“五四”
以来,一直以扫除腐旧的垃圾为己任,以疗治国民精神创伤为目的,贯彻始终,奋斗至死者,也只有一个鲁迅先生。
愿意听也罢,不愿意听也罢,毛泽东总结出来的,“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是事实,更是真理。
从一开始的白话文言之争中,我们就读到了他愤怒甚至过激的誓言。
“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碍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
直到他病入膏肓的暮年,写他的精神遗嘱时说:“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一个都不宽恕。”
这句斩钉截铁的话,表明了他从头到尾的人格上的一致。
他的伟大,在于他一生铲除的各式各样的垃圾中,对于国民的思想与文化的批判,对于国民性中磕惯了头以后的奴性的揭露,这也是他最具思想光芒的、给予最大关注的命题。
中国人经过数千年封建社会的桎梏,在那些膝盖一软、矮了半截的侏儒中间,鲁迅,作为一面振奋民族精神的旗帜,是当之无愧的。
上个世纪初的五四运动,中国知识分子第一次组合起来的行动,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益的消长,权威的升降,统治者的利用和压迫,有的人当了绅士,峨冠博带,有的人退回到书斋,埋首故纸,有的人唱起了反调,提倡悠闲,有的人走向了革命,更求进取,遂有各式不同的趋向和去路。
在跨入世纪之门的时候,回过头去看上世纪初沸沸扬扬的五四运动,很多风云人物,无一不是像一阵风地倏忽吹来,然后又像一片云地飘然而去。
如鲁迅坚持到底,画了个完整句号者,又有几人?毛泽东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
这也是现在许多人更不想听的一句话,甚至会激怒他们,因为这些人通常在洋菩萨面前,那膝盖很容易软下来,有一种由不得要磕头的欲望。
我们不妨闪回一个小镜头:前几年,某个国际大奖的某位委员,隔些日子,就要来到中国,打点秋风,屁股后面某些害了罗圈腿病的中国作家,面露谄色,眼流媚光,将“马”
屁拍得那个响,有如九天轰雷。
这充分说明,能够去掉奴颜和媚骨、不那么发贱的鲁迅精神,即使到了21世纪,中国作家也是用得着的。
鲁迅先生人格之伟大,与他文学之辉煌,同为一体,使他成为当之无愧的“握鹅毛笔的英雄”
。
王国维先生说过:“三代以下之诗人,无过于屈子、渊明、子美、子瞻。
此四子者,若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
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学者,殆未之有也。”
1923年,胡适在其为上海《申报》60周年所撰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一文中,特别提到鲁迅对于五四新文学的贡献。
此时,这两位新文化运动的同志,已分道扬镳,形同水火。
但作为历史学家的胡适,不能不据实而写:“成绩最大的却是一位托名‘鲁迅’的,从四年前的《狂人日记》到最近的《阿Q正传》,虽然不多,差不多没有不好的。”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他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篇现代意义的小说。
它的开创意义,至少直到21世纪的今天,任何一位想写小说体裁的中国作家,还得按照这篇最早出现的小说所厘定的大致规范,而不敢背离得太远。
那部《阿Q正传》,甫一出现,即成经典,那个戴毡帽的流氓无产者,立刻进入永世长存的文学画廊,这种无须时间验证的不朽,也可算是文学史上的一次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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