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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家看不起;后来,他反水,诛贾谧,立了功,赐爵关中侯;接着,世事难料,千不该,万不该,卷入走马灯的“八王之乱”
;试想一下,今天的一个中学生,从历史课本的叙述中,都难理清这场狗咬狗的血腥内讧,谁杀了谁,谁又被谁杀了。
我想,在杀得昏天黑地的当时,陆机更分不清那些姓司马的一个个王爷,谁比谁更王八蛋了。
在这期间,他先为吴王司马晏的郎中令;后为赵王司马伦的相国参军;赵王篡位,他算投机成功,得以授中书郎一职;谁知很快,齐王司马同率兵将赵王干掉,这样,他被怀疑策划并参与了推翻那个白痴司马衷的阴谋活动,抓了起来,等着杀头;幸好成都王司马颖和吴王出面保了他,减死徙边,脑袋没有丢掉。
后遇赦幸免,这就该洗手了罢,《晋书》称:“时中国多难,顾荣、戴若恩等咸劝机还吴,机负其才望,而志匡世难,故不从。”
其实,这位青年作家恋恋不舍,呆在都城,还是有所图谋,还是贪慕官位,还是想再赌一把。
权力如醉酒,不饮自醉,何况他已经饮出点味道来呢!
这也是大多数人如蛾趋火,非要往危险的足以烧得焦糊的热焰扑去的劣根性。
这一回,他把命运系于成都王司马颖,因为授了他一个平原内史,因此,他有些犯晕,“谓颖必能康荣晋室,遂委身焉”
,陆机把宝押在一个“形美而神昏,不知书”
的笨蛋身上,焉有不败之理?最后,他因兵败遭谗,奸人谮害,遂被他以为的中兴之主处死于军前。
他作为一军之长,本可以将丑类整肃,不至于恶人先告状的。
倘不然,交出军权,一走了之,也无不可。
但知识分子的优柔寡断,当决不决,该办不办,首鼠两端,加上他文人的感情用事,只好交出脑袋,作“华亭鹤”
之叹了。
现在,回到五百年前,那个“牵犬东门”
的李斯,下场之匆促,完蛋之迅速,就更是不可思议了。
重新阅读这段尽人皆知的秦亡史,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如此精明老到,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在秦始皇沙丘驾崩后,在赵高、胡亥策划的宫廷政变中,忽然成为一个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为什么一个曾经是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返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我想,也许一位伟人在谈论知识分子问题时,曾经引用过的一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可以得到解释。
李斯在他最得意时,曾经“喟然而叹”
:“嗟乎!
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
’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
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而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何谓“税驾”
,据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
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
这就是说,这位上蔡县走出来的知识分子,早就清楚,他曾经依附的那张皮,一旦化为乌有,他这根毛就没着没落,不知伊于胡底了。
而“华亭鹤”
主角,就更为凄惨,他想依附的那张皮,根本就靠不住,那岂不是找死么?所以,当秦始皇的尸体腐烂发臭,又将更恶臭的鲍鱼混装在辒辌车里,顶风臭三十里的时候,李斯所做的一切挣扎,都无济于事了,他只有走向刑场,这时,他悟道了,为这种漂泊不定的羽毛般的命运,值得付出一生吗?
司马迁这样写到他的结局:“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遂父子相哭。”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膺服捷克作家伏契克《绞索架在脖子上的报告》里,那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
因此,无论什么样的**,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
和“华亭鹤”
这样的典故所寓涵的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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