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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大乱黄巢食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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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大乱黄巢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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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

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肉。

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见的。

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日:‘惟蒸婴儿之未尝。

’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

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殿上去。

暴虐的纣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个家伙,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一个儿子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肉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肉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

第二天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呢!

想不到进入9世纪以后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轻肥》,竟出现了“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句。

中国人愈益文明发达的同时,将人食人的丑恶现象写到了诗里,那真是够吓人一跳的。

《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痍伤气乏。

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飨,坐者皆泣。

巡疆令食之。

(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

“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

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

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

就更加可怕,无论你有多么正当的理由,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日之感,压迫得你连血管里的血液,都会凝滞住的。

可在史官笔下,一声“而已”

,就了事了。

文人们能以如此平静的笔调,写出这段惨绝人寰的悲剧,真让人为之气噎。

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流芳,那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对于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以人果腹的现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绝不能视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做法。

因为具有“正义”

的堂皇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作出反人类的罪行吗?当时,就有人持不同看法,《资治通鉴》卷220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

清代的王夫之说:张巡“捐生殉国,血战以保障江、淮”

的功绩,“出颜杲卿、李澄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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