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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定他们有罪,于是决定,法官、陪审团和行刑官全由一个人来承担。
如果你们有血性,如果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上,那你们也同样会这么干的。
“我所说的那位姑娘,本来二十年前就要嫁给我的。
但是,她却被逼嫁给了那个德雷伯,结果肝肠寸断,抑郁而终。
我从她的遗体上把这枚婚戒取了下来,当时我发誓,要让德雷伯死前的目光落在这枚戒指上,让他最后想到,他是因为犯下了罪行才受到惩罚的。
我带着这枚戒指浪迹天涯,跟踪着他和他的同伙跑遍了两个大洲,最后逮住了他们。
他们想要把我累垮,但他们未能如愿。
我即便是明天就死去——这很有可能,那我死亡时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完成得很漂亮。
他们死亡了,而且是我亲手杀死的。
我再也没什么希望或渴求的东西了。
“他们很富有,而我却很贫穷,因此,要跟踪他们,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到达伦敦之后,口袋里几乎分文不剩。
因此,我意识到,自己必须去干点零活儿,以便维持生计。
驾车骑马对我而言就好比走路一样再平常不过了,于是,我向一家车行提出了申请,很快就有了差事。
我每个星期要向车行上缴一定数目的费用,余下的钱就归自己所有。
虽然所剩无几,但我还是千方百计挺过来了。
对我来说,最大的困难是认路。
我不得不说,虽然所有城市的街道都是星罗棋布的,但没有一个比伦敦城更像迷宫。
我身上一直都带着地图,等熟悉了一些大的旅馆和车站后,自己的活儿才干得顺当。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找到了自己要寻找的两位绅士的住处。
我四处打听,最后才无意中遇上了他们。
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面坎伯韦尔区的一幢公寓里。
既然寻找到他们,我便知道,他们的命运已经掌握在我的手心里了。
我蓄了胡须,这样他们就认不出我了。
我不停地跟踪他们,寻找机会下手。
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不能再让他们跑掉。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差点跑掉了。
他们无论到伦敦的什么地方,我都紧跟其后。
有时,我驾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有时步行。
但是,前者是最好的办法,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逃掉。
这样,我只有在凌晨或深夜才能做生意,赚点钱。
所以,我不能按时向车行缴费。
但是,只要能亲手杀死这两个仇人,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不过,他们非常狡猾,一定知道有可能被人跟踪了,所以从不单独出门,晚上也从不出门。
整整两个星期,我每天驾着车跟在他们后面,从没见他们分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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