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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是我的特别爱好,两者的区别显而易见,眉骨的隆起、脸部的轮廓、腭骨的曲线,还有……”
“但这也是我的特别爱好啊,两者的区别同样显而易见啊。
《泰晤士报》用五号字排印出的文章和半个便士一份的晚报草率印刷之间的区别,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就像您一眼就能看出两种颅骨之间的区别一样。
对一个破案专家来说,识别不同字体只是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的一部分。
当然,我得承认,我年轻时曾有一次把《利兹信使报》[34]和《西部晨报》[35]上的字体给弄混淆了。
但《泰晤士报》上的字体与其他报刊所用字体的区别很大,这些字不可能是从别的报纸上剪下来的。
信是昨天剪拼的,因此我们就很有可能可以从昨天的报纸上找到这些字。”
“那么,按照我的理解,福尔摩斯先生,”
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说,“您是说信上的字是有人用剪刀从那份报纸上剪下来的——”
“用指甲剪,”
福尔摩斯说,“您看,‘远离’这两个字剪了两下才剪下来,这说明剪刀的刀刃很短。”
“确实如此。
这么说,有人是用短刃剪刀把字一个个地剪下来,然后用糨糊把它们贴在——”
“是用胶水。”
福尔摩斯说。
“用胶水把它们贴在这张纸上。
但我不明白,‘荒原’这个词为何又用手写呢?”
“因为他在报纸上找不到那个词啊,其他的字都很简单常用,在任何文章里都可以找到,但‘荒原’一词就没那么常用了。”
“啊,当然,这样就解释得通了。
您从这封信上还看出了别的什么信息吗,福尔摩斯先生?”
“还有一两处蛛丝马迹,不过,写信人为了清除所有痕迹可谓煞费苦心。
您看,这地址栏上的字迹很是潦草,但《泰晤士报》是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人才看的,并不是人手一份。
据此,我们便可以推断出,写信的人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但他却装成没有文化的样子,想方设法掩盖自己的字迹,说明他的字迹可能会被您认出来,或者会被您查出来。
还有一点,您看到了,这些字贴得并不整齐一致,而是高低不一。
例如,‘生命’这个词就贴得很不是地方。
这说明剪贴的人要么粗心大意,要么激动慌张。
从总体上看,我倾向于后一种猜测,因为此事显然至关重要,拼这封信的人不太可能会粗心大意。
如果他匆忙行事,那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他为何要匆忙行事?因为任何信件只要清早发出,亨利爵士都可以在离开旅馆前收到信件。
难道写信人是害怕被人打扰——害怕被什么人打扰呢?”
“我们至此这是在猜谜语啊。”
莫蒂默医生说。
“确切地说,我们这是在比较权衡各种可能性,从中选择可能性最大的。
这是科学地运用想象力,但我们自始至终都是以事实作为思考问题的基础的。
是啊,您会说这是在猜谜语,但是,毫无疑问,我几乎可以肯定,信封上的地址是在旅馆里面写的。”
“您到底凭什么这么说呢?”
“您如果仔细观察一下,就可以看出,笔尖和墨水都给写信人带来了不少麻烦。
每写一个字,笔尖就溅出了两次墨水。
写一个这么简短的地址,墨水就干了三次,这说明墨水瓶里的墨水已经所剩无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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