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其所记最晚事件是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十六日申时,一星从永城兑宫坠至城外大照壁前,形如碗大,色赤,气始红继青,蜿蜒似蛇,寻天鼓鸣”
。
据此推测,其修撰时间当与《打拉池县丞志》大体同时。
《花马池志》,仅两卷,著者佚名。
民国时人张维认为,“此志不著纂人姓名而类目与灵州志相似,应同为光绪末修通志时官辑之书”
。
此说可从。
该志分沿革表、星野、地理、城池、公署、名胜、风俗、土产、古迹、丁税、职官、营防、官迹、人物、忠孝、艺文、祥异等内容。
今收入“西北稀见方志文献丛书”
中。
甘肃省除了以上五部分县、分州志外,还有两种县丞行政记录稿本,分别是《东乐草稿》、《毛目分县稿簿》,均收入“清代边疆史料抄稿本汇编”
中。
其中《东乐草稿》是记录甘肃省张掖县东乐县丞光绪十九年的事由[113];《毛目分县稿簿》原为甘肃省高台县毛目县丞所记录的从光绪十二年六月至十三年正月的各项事由。
《硝河城志·凡例》解释为“分州”
撰写志书的缘由时称,“硝河城为分州,今附入州志,俾知建置兼辖之意”
[114]。
而光绪《海城县志·凡例》则称:“打拉池虽属县辖,已设官司,其舆地沿革各事实应由该分县自行采辑,汇为一书,此志概不引入。”
分县、分州与所属州县的关系“隐隐约约”
而又“貌合神离”
。
在《陇西分县武阳志·凡例》中对为何用分县之名进行了一番明确的交代与反思,兹引录如下:
漳为陇西分而不名分县志何?志以志实分县,非实地也。
夫既系以陇西非实地何?丞有同城者,恐与陇西志混淆也。
不曰漳何?漳,县名也。
县既更,则名不能独存。
然者何系以武阳?曰:甘省分县有九,若庄浪、东乐、宝丰、打拉池等,无论有无学宫,均缀本土名称。
兹曰武阳,亦聊仿诸例,且便于称也。
《凡例》反复解释用“陇西分县武阳志”
作为志书名的“苦衷”
。
如用“陇西分县志”
,则意味着“分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