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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已经上初三,大概明白我妈的话。
因为无法感同身受,我只能选择沉默。
没有了可以炫耀的物质财富,邻里们便拿孩子攀比。
我没给我妈争面子,依然无法一下算出两位数的乘法,也无法一口气背出白居易的《琵琶行》。
楼里还有些比我聪慧的小朋友,但是他们都在娇娇妈的考题中溃败。
娇娇妈是个“与时俱进”
的女人,总会想出比我们的能力高出不多的题目。
娇娇妈依然会说,她的女儿能在五秒钟内给出准确答案。
可娇娇再也没帮娇娇妈证实过。
除了一如既往的聪慧,娇娇仍然始终穿着雪纺的裙子,始终梳着顺滑的马尾,始终蹬着各式的小皮鞋,走过那段不长的巷道,独自一人。
而娇娇妈已经不再穿红色的高跟鞋,也不再戴镶嵌着红宝石的耳坠。
她的胸前多了围裙,手上沾满了面粉和葱花。
男人们已不会在众人中多留意她一眼。
我依然认为,如果细看,还是可以在这个女人的面孔上寻得残留的美丽印记。
又过了一年,娇娇考上了省重点,去了市中心的高中就读;我考上了市重点,去了一所稍偏的高中住校;梦梦则辍学了,开始与她的妈妈一起做卤菜生意。
入读不同的学校后,小楼里各家孩子的人生道路开始分岔。
故乡则成了陈旧印象与现世流言交织的复合体。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一所二本大学;大学毕业后,我到外面混了一年,不得意,便回了老家。
在那里,我看到了还在卖卤菜的梦梦和她的妈妈。
有时,我还会看到一个男人骑着摩托车把许多猪蹄送到梦梦家。
我妈告诉我,那个男人是梦梦的男朋友,是一个屠夫。
梦梦妈起初会把那些猪蹄从窗户扔出去,便宜了不少路过的街坊。
但经过梦梦一次以命相搏的谈判后,梦梦妈无奈地接受了这个身为屠夫的女婿。
那年夏天,梦梦妈给小楼里的所有住户发了喜帖,包括娇娇妈。
但是,梦梦的酒席,娇娇妈缺席了。
又一年的夏天,梦梦与屠夫有了一个男孩,大大的脑门儿,吊着的眉毛,活脱脱一个小屠夫。
梦梦妈会唤外孙“宰宰”
。
当然,也有可能是“仔仔”
。
原谅我这个不常回家的人的穿凿附会。
后来有一天,我问我妈:“怎么看不到娇娇了?”
我妈说:“你从小时候就惦记她。”
我问:“她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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