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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溪敏锐地抓住了它们之间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共同点——这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了结(或者说被强行平息)后不久,都先后“意外”
受伤,或彻底“失踪”
了。
第一份,当事人叫王永强,一个在开发区经营小型建材店的老板。
卷宗记录,两年前他与金鼎物业因店铺门前卫生管理费问题发生争执,被金鼎的保安推搡致轻微伤,报警后按“纠纷”
调解,王永强“自愿”
接受了一笔赔偿后撤诉。
但卷宗附录里有一页不起眼的补充说明,是半年后另一名民警随手记录的:王永强家属报案称其失踪多日。
记录最后用红笔标注:“经查,疑似债务纠纷离家出走,暂未发现犯罪事实,存档。”
第二份,当事人刘明,开发区原住民,因自家宅基地补偿标准问题与金鼎旗下的拆迁公司发生冲突,被打伤。
同样以“经济纠纷”
调解,刘明拿到远低于标准的“补偿款”
后息事宁人。
卷宗里没有后续记录,但林溪在整理其他无关卷宗时,偶然看到一条协查通报的附件,上面有刘明的照片和基本信息,标注却是“一年前于外地务工时失足落水,遗体已找到,排除他杀”
。
第三份,当事人赵秀芳,一位在开发区菜市场摆摊的中年妇女,因摊位费问题与市场管理方(金鼎物业控股)争执,被管理人员殴打,调解结案。
她的结局更为直接——就在调解书签订后第三天,她在收摊回家途中,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成重伤,肇事司机逃逸,至今未归案。
赵秀芳耗尽家财治疗后落下终身残疾,无法再摆摊,一家人被迫离开江城,不知所踪。
失足落水?交通意外?离家出走?单独看任何一起,或许都可以用“巧合”
或“不幸”
来解释。
但当三起案件,三个与金鼎公司发生过冲突的当事人,都以类似“意外”
的方式遭遇厄运,并且时间点都如此巧妙地紧随在“纠纷”
平息之后,这就绝不是巧合两个字能够掩盖的了!
一股冰冷的寒意顺着林溪的脊椎缓缓爬升,让她握着卷宗的手指微微发凉。
这不仅仅是滥用职权、压案不查,这分明是系统性的、残忍的清除和威慑!
任何敢于挑战金鼎公司,或者可能对其构成潜在威胁的人,都会被他们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处理”
掉。
轻则伤残背井离乡,重则直接“被失踪”
、“被死亡”
!
,!
老张的“被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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