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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项目负责人最好只有一个。
没有明确负责人的项目非常危险
但实际上,没有明确负责人,或者有多个负责人的情况,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比如自己企业打算制作一个新的官方网站,那么这个项目究竟是信息系统部门的任务,还是经营企划部门或者市场营销部门的任务?像这样不知道委托人和最终决策者的项目在日本企业中十分常见。
在这种状态下启动项目非常危险。
因为项目必然会陷入僵局,最后不得不进行“死亡冲锋”
。
为了推动项目前进,拥有决策权的人是不可或缺的。
比如上一章中介绍过的企业内部成立新事业项目的失败案例。
高层领导虽然在项目启动时提供支援,但当项目进展不顺利的时候就立刻临阵脱逃了。
而剩下的项目经理由于没有任何权限,无法调动人员和资金,使项目陷入僵局,最后以失败告终。
■ 项目负责人只有“一个”
一旦失去拥有权限的负责人,项目就只能迎来这种结局。
比没有负责人更糟糕的情况是,存在多个“负责人”
。
“信息系统部门的部长要求按照A方案执行。”
“但服务企划部门的部长认为B方案比较好。”
“专务让我们执行C方案。”
如果“权威之声”
接二连三地传来,项目现场就会乱成一团。
不要让项目经理成为项目的负责人
当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时候,确实可能存在许多个与项目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和领导者。
但正因为如此,在项目开始之前更应该明确“谁是最终的决策者”
,否则的话这些相关的负责人就会互相推卸责任。
项目负责人不但拥有决策权,同时也对项目承担全部的责任,所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很多人认为“项目经理应该承担项目的责任”
,但这种想法其实是大错特错。
应该为项目承担全部责任的人是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只不过是按照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推动项目前进的现场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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