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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
通过排查荣必能团伙的关联人员,警方发现一个叫李明的男子,32岁,云南人,有化学背景,2008年初被荣必能从缅甸带回成都,专门负责制造麻古。
至此,警方基本确定:2号死者就是李明;荣必能因李唐浩和李明私吞毒资,将他们囚禁并杀害;唐剑虹因知情而潜逃。
第四章:毒窟里的背叛
随着调查深入,荣必能团伙的罪恶勾当逐渐浮出水面。
这个以荣必能为首的犯罪团伙,不仅贩毒,还设有制毒窝点,形成了制、贩一体的毒品网络。
警方调取了荣必能及其主要手下的通讯记录、银行流水等资料,发现2008年下半年有几笔异常资金流动。
尤其是2008年9月,荣必能从多个账户凑集了20万元现金,这笔钱在交付给李唐浩后,就再无下文。
与此同时,法医的详细尸检报告提供了更多关键证据:
在李唐浩的胃内容物中,检测出超高浓度的甲基苯丙胺(冰毒主要成分)及其代谢物,剂量远超正常吸食量,足以致死。
更奇怪的是,李唐浩虽然长期吸毒,但根据其女友和朋友的证词,他平时只吸食麻古(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从不碰“黑粉”
(纯度较高的冰毒)。
“他是被强行灌下大量冰毒的。”
法医得出结论,“而且从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看,被灌毒后不久就死亡了。”
另一个细节也引起警方注意:李唐浩生前很注重外表,每天都会刮胡子。
但尸体被发现时,他的胡子长约3厘米,按生长速度计算,至少有两个月未修剪。
这与唐剑虹所说的“被关押”
时间吻合。
警方还原了犯罪过程:2008年11月23日,荣必能将李唐浩诱骗至某处关押,期间进行长时间折磨和逼问。
李唐浩最终承认私吞20万元毒资的事实,并供出同伙李明。
荣必能随后抓获李明,将两人关押在一起。
12月中旬,在一次逼供过程中,李明被殴打致死。
荣必能等人将其尸体运至黑龙滩水库沉尸。
半个月后,为灭口,荣必能用同样手法杀害李唐浩,沉尸同一地点。
此时,抓捕时机已经成熟。
但荣必能团伙成员众多,且可能持有武器,必须周密部署。
第五章:收网
2009年6月,经过两个多月的秘密侦查,专案组掌握了荣必能团伙的主要据点、活动规律及成员情况。
6月15日,抓捕行动开始。
下午3点,成都市区某高档茶楼。
荣必能正与几个“生意伙伴”
谈事,他穿着一身名牌,手腕上的金表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个背负两条人命的凶徒。
便衣警察伪装成茶客,慢慢靠近。
当刑警队长王建国发出行动信号时,四名警察从不同方向扑向荣必能,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将其按倒在地,戴上手铐。
“你们干什么?!
我要找律师!”
荣必能挣扎着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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