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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新乡永久都流行的是飞马。
又难伺候又不好骑每天费极大的飞马才是新乡真正顶层人物的玩物,普通人就不要幻想什么飞马了,將一百个普通新人人拆散成零件卖掉,也买不了一匹小马驹凌霄反而觉得又慢又吵还经常出故意的悬浮车,如果来用运兵打仗。
尤其是出现在明末崇禎十五年那种时期。
会很赞。
进入闹市区。
凌霄发现这里地方虽大但真正利用起来的大街没几条。
闹市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再隔两条街,那是满目疮到处颓壁残垣不堪入目。
“新乡建起来多久了?”
凌霄好奇地问。
“严格来说超过五十年了,不过,因为需要肃清残存的抵抗分子,新乡有挺长的一段时间处於军管状態。
大概三十年前吧,抵抗分子全部清理完毕了,禁制结束,新乡一跃成为附近几千公里最热闹最好玩的享乐之地,我也是二十年前才来的新乡。”
刀疤司机滔滔不绝。
“你不要告诉我,你原来是抵抗分子吧?”
凌霄有点怀疑。
“不是,我家虽然是本土的,但早弃明投暗了,谁会做那种脑子有大病的抵抗军。”
刀疤司机对抵抗军那是不屑一顾。
“明白了,你是带路党。”
凌霄终於知道刀疤司机是个什么人了。
“差不多是这样,最少我能活著。”
刀疤司机能听出凌霄口中鄙视的意思。
“能说说你们星球是怎么被血堡的人入侵的吗?”
凌霄有点好奇血堡的势力是怎么扩充的。
按照之前杀的那三个人。
他们在漫威世界。
可不敢做这种毁灭別人世界的事,顶多是密谋弄点珍贵资源。
这个星球,难道没有出过强大的守护者吗?而且它是怎么被血堡的人发现的呢?
刀疤司机沉默了一会,压低声音,讲述起过去的歷史:“我们星球,在几百年前,据说是科技非常发达的星球,人们完全不用愁吃喝玩乐。
几百年前的人能利用空气製造食物、、蛋白和衣物等等等等,更不要说电力这些能源了。
拥有富足的生活后,人们开始追求人体自身的强化和进化,也探索外星球,甚至征服了不少科技发展相对落后的星球。”
“那怎么弄成现在这样?”
凌霄越发好奇。
“据说在五百年前,人们开始分裂,一派叫做科技派,他们觉得人类应该跟人工智慧、生物材料和合金机械等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全新的永生模式。
一派叫做復古派,
他们觉得人类应该拋弃外物,强化自身,將生命推进到超凡境界。
復古派认为人类进入超凡之后虽然不能永生,也不能轻易更换身体零件,但他们觉得这样的人类才是自己,跟人工智慧结合后的人类,並不一定还是人类原来的自己,极有可能是人工智慧对生命链条复製后的偽人。”
“科技派和復古派干了起来?”
凌霄有点明白了。
“对,双方打了三百年,难分胜负。
当时虽然破坏了不少地方,但还算克制,直到一方联繫上了血堡的人,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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