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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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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可以拿它和李靖、红拂的事做个比较。
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这座楼是绿色的,楼前面有一小片枯黄的草坪,草坪边上还有些怪头怪脑的器具。
假如你乐意相信的话,那是给小孩子玩耍的滑梯和木马,但是小孩子切不可坐上去,否则就会弄上一屁股土,假如他的屁股还完整的话——我这么说,是因为滑梯上有好多翘着的竹片,那些竹片都很锋利。
这座楼还有黑暗的楼道和亮着荧光灯的电梯,这个电梯常常把我提升到第十七层,然后我就在破自行车和包装纸箱里夺路而行。
这种经历常常使我自以为是毕加索或者是别的什么画家,在画廊里展出我画面杂沓的画。
在楼道里我经常闻到炸辣椒或者是烧黄花鱼的味道,但是和我住的那套房子没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厨房里灶台上积了厚厚的土,因为已经是夏天,用不着烧开水。
我喝自来水,和我同住的小孙也喝这种水,虽然听说北京的水很硬,喝生水要得结石症。
有时候她裹在一件睡袍里,两眼发直地坐在过厅里,有时候则穿着西服裙子和白衬衣,脚上穿着高跟鞋。
这取决于她是不是要出门。
我就住在这么个地方,晚上点一盏八瓦的日光灯,想着怎么证明费尔马定理,不知不觉就活到了四十一岁。
这个地方和泥水满街的洛阳城,和黄土碾成的长安城没什么两样,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地方。
我说过,我在和小孙合居。
合居仿佛是一种暗示,指出我们俩之间要发生性关系。
凭良心说,我对这种卑鄙的暗示不能安之若素。
它使我想入非非,夜不能寐。
虬髯公和红拂合居时就比我强,虽然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但是毕竟是强。
小孙是个高个女人,有时候梳马尾辫,有时候梳披肩发,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是那些头发。
假如她要出门去,就穿上白衬衫,西服裙子,这样腰就显得比较细。
虽然她个子已经很高了,但还穿着高跟鞋,这样姿势比较好看一点。
现在她留了刘海,这样脸显得短一点。
对于这些事我知之甚详,因为我就是她的穿衣镜,她经常打扮完了跑到我房里叫我看怎么样,但是从来不听我的意见。
照我看她怎么打扮还能看出是原来那个人,就建议她把头发染红,眉毛染蓝。
这样保证她亲妈也认不出来。
但是领导上不会同意她这个样子来上班,他们会叫她把头发和眉毛全刮掉,活像一颗大鸡蛋。
总而言之,她要出门时总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打扮。
假如什么都不穿,也不知是什么样。
我最近和小孙搞到一起了,这个女人除了眼角有些鱼尾纹之外,长得很漂亮。
锁骨上方长了一颗痣,是肉色的,和她的**是同一种质地。
这件事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地方,在我看来甚至是顺理成章。
别人看这件事,可能觉得不够合情合理,这是因为我不是个合情合理的人。
在这个方面,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
夏天到来的时候,我经常隔着她半透明的衬衣研究她的乳罩,看到出了神,就会把昆德拉教的话喊出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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