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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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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费尔马定理写成了论文,亲自送到了学报,送到一位大学同学手里。
在此之前我还送给几位教授看过,他们笑呵呵地说:证出了费尔马?好哇好哇,放下吧——好像我在行贿,要放下的是钱一样。
这些老家伙谁要是看了一页,太阳肯定要从西面出来。
我同学告诉我说,这论文他一定要看,因为我证得也不容易。
然后又告诉我说,他在这里待不了多长时间了。
这是因为他很快就要到一家计算机公司里去干事,以便多挣些钱。
我一听,就知道他纯粹是在扯淡,他根本不会看这论文。
这定理我证了十年,他要想看懂,起码要全心全意看一两个星期。
三心二意永远也看不懂。
所以我告诉他说,这论文我还要改,就把它拿回来了。
我走的时候已经和他搞得相当的不愉快。
那位同学说:你搞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他的意思是说,我证明费尔马定理,这件事不够有害。
因为有用就是有害。
举例而言,我的那个东西,假如戴了**,那就什么用也没有,但是也无害。
假如不带套子,就十分有用,但也十足有害。
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我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回家,几乎中了暑,而且想到我十年的心血,得到的居然是这种对待,一怒之下点火要把论文烧掉。
小孙看见了猛扑过来,把火熄掉。
这件事叫我感到一丝快慰——毕竟还有人珍视我的劳动。
后来她翻开那份从火里强抢出来的稿子看了看,又递给我说:接着烧吧——我还以为你在烧小说哪。
这件事使我愤怒异常,我把所有的数学书都扔了,发誓以后把数学全忘掉。
但这件事又有不合情理的地方——我在数学系供职,把数学全忘了怎么混饭吃?
晚上小孙对我说,你以后就写写小说吧,别弄数学了。
数学又费脑子,又没意思,而且派不上什么用场。
我告诉她说,她的意见有偏颇之处。
她不懂数学,又识中国字。
假如反过来,必定要说,别写小说了,就搞数学好了。
要学会繁难的中国字,绝不比学数学用力少。
更何况读小说还需要文学鉴赏力,不仅仅是识字。
事实上任何事都得费费脑子才能有意思。
只有最后一句话还有些道理,就是无论纯数学还是小说,都没有什么用处。
一泡屎屙出来还可以肥田,而数学定理和小说在这个方面简直连一泡屎都顶不上。
当年在卫公的长安城里就有这样的规定:有敢证数学定理和写小说的,一律杖三十。
其实杖三十的不光是数学和小说,还包括一切无用的想法。
所以每个十字路口都有人在监督,见到有两眼发直的人走过来就把他拦住问道:你想什么来着?如果你是死了妈,或者是对眼,天生两眼发直,就要街坊开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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