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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阿椿一根簪子都没戴,因她要捉鱼上树,头发简单地梳着,只用了绸带。
衣服也是,干干净净的青玉色。
她说:“我想回南梧州。”
“南梧州有什么好?”
沈维桢说,“瘴气蚊虫多。”
她一手的茧子,握棍打人时的熟练,哪一样不是在南梧州熬出来的。
“我也说不清,”
阿椿说,“哥哥方才说姻缘天注定,那我想回南梧州,应当也是天注定。”
“这怎能混为一谈?”
“这就是一件事,”
阿椿仰脸,望着沈维桢,认真地说,“哥哥就像京城,什么都好,但我就是喜欢南梧州。”
沈维桢沉下脸:“我不喜欢你这种话,收回去。”
阿椿不说话了,用力扯下旁边的狗尾巴草。
沈维桢发觉胸口又开始发闷了。
那种无法呼吸的感觉,闷闷地,要淹没他的咽喉。
凉风习习,没有丝毫炎热之气。
其实,沈维桢知道怎么样哄着她,他大可微笑着说,你既然喜欢南梧州,那就和我成亲,成亲后我便带你去南梧州小住——但此刻沈维桢说不出口。
她适才不该说不喜欢他这种话。
这种天真的直白最气人。
沈维桢平静地呼吸,看阿椿把几根狗尾巴草做成小狗的模样。
“适才是我不对,我重新说,”
沈维桢说,“南梧州的确很好,有山茶花,有锥栗,还有——”
阿椿说:“还有大老鼠。”
“这个不需要有。”
“哦。”
阿椿哦完后,继续拨弄着狗尾巴草编成的小狗,其实她想编一只小马,一只可以载着她快快跑的小马,就像红枣,能将她和母亲带回南梧州——
她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
回南梧州。
母亲近期身体好很多了,陈院判说,如此调养下去,也能外出会客,不会再一天中要昏睡半天……
而且,京城中干燥,其实湿润的地方对肺腑会好些;若她有钱财,雇得了马车,去求老祖宗,或者李夫人……
——带着母亲,一同回南梧州。
沈维桢官职在京中,总不好离京追过去。
阿椿知道,官员擅离职守是重罪。
想到这里,她的心怦怦跳。
是啊,是啊。
如此这般,她就不会对不起老祖宗和李夫人了,不给她们抹羞,不会令她们最引以为傲的继承人沈维桢为千夫所指;也能令沈维桢的“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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