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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京城那帮文官武将为了黑龙江的貂皮和台湾的硫磺抢得头破血流的时候,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安平镇(原热兰遮城),年轻的郑森——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国姓爷郑成功,正面对着他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烂摊子。
安平镇虽说是收复了,但那模样简直没法看。
城墙被明军的重炮轰得像狗啃过一样,到处都是碎砖烂瓦。
街道上,荷兰人撤走前故意倾倒的垃圾发出一阵阵恶臭。
最要命的是,这里的人心比这废墟还要乱。
“少爷,哦不,同知大人。”
一个老管家气喘吁吁地跑进那间临时充当知府衙门的破屋子,“出事了!
城外赤嵌社那边,咱们福建刚来的移民和当地的高山社番打起来了!”
正在看地图的郑森猛地抬起头,那张还带着几分书卷气但已经初见棱角的脸上闪过一丝怒意。
“为了什么?”
“为了水。”
老管家擦着汗,“那几个移民要在赤嵌溪边开荒种甘蔗,把上游的水给截了。
下游社番的村子没水浇田,就……就动起手来了。
听说已经伤了好几个。”
郑森“啪”
地一拍桌子,霍然起身。
他腰间挂着的那把佩剑是父亲郑芝龙给他的,剑鞘上还镶着宝石,看着贵气逼人。
“真是岂有此理!
这些移民刚来就惹事?咱们是来安民的,不是来当强盗的!”
他抓起令箭,“点齐五十亲兵,跟我去看看!
这帮刁民若是敢乱来,我先斩了带头的!”
这股子年轻气盛的劲头,像极了当年刚出海的郑芝龙。
但不同的是,郑森读过书,是南京国子监的高材生,他心里有一套“王道乐土”
的理想,容不得半点沙子。
刚冲出衙门,迎面就撞上了一个铁塔般的汉子。
那是施琅。
施琅穿着一身半旧的鸳鸯战袄,手里拎着一壶酒,看来是刚巡视完炮台回来。
“哟,大公子这是要去哪啊?杀气腾腾的。”
施琅似笑非笑地拦住了他的路。
虽然郑森是同知,但在军中,大家还是习惯叫他大公子。
而施琅这个总兵,对这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向来是有点“看孩子”
的心态。
“施将军。”
郑森拱了拱手,虽然急,但礼数不乱,“城外移民与社番械斗,我去弹压。”
“弹压?”
施琅嘬了一口酒,“你怎么弹压?谁有理帮谁?还是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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