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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杂役,给牛栏送草送水,或赶着牲口上路。
第二种是庄园护卫,两三个人一组,沿路看有没有土人偷牛偷粮。
第三种是教会随从,替神父往外送信、收租,或者跟着查看田地。”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又补了一句:“要抓,抓教会随从最好。
这些人识字,会记账,知道往哪里送东西,也多半识路。”
施琅盯着他:“护卫呢?”
“护卫也行。”
翻译老老实实道,“可护卫嘴硬,未必肯说。”
郑森接了话:“嘴硬不怕,怕的是脑子空。
抓个只会端枪站岗的,顶多知道今天吃了什么。
抓个会写字的,连上头的人名都能给你抖出来!”
施琅笑了一下:“有道理。”
他说着,转头看向薛校尉:“人,你来挑。
地点,也你来选。
别想着多抓,一次只拿最顺手的。”
薛校尉拱手:“末将明白。
夜里去?”
“不。”
郑森摇头,“夜里不好辨人,也容易惊大动静。
等白天。”
“白天?”
何文盛忍不住插了一句,话出口又觉得自己失言,忙低下头去。
郑森倒没怪他,只是淡淡解释:“夜里抓不到明白人。
白天出来办事的人,才是咱们要的。
再说,白天看得清,山沟里也不容易自乱。”
何文盛赶紧记下。
这就是郑森。
很多人以为夜袭一定比白天好,可郑森看的是目的,不是热闹!
这次不是去杀,是去抓。
抓错了,比扑空还亏。
军议定下后,施琅就开始排人。
这回去的还是薛校尉,但人数比上一回多了些,一共十八人,依旧轻装。
火铳只带短的,长枪太笨,不适合山路贴身。
藤牌带四面,专挡近处冷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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