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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友”
“溪毛”
,全是家常风味,全是乡野气息。
就野老那方面来说,所荐不过“玉友”
“溪毛”
这类微薄的饮食,却毫无忸怩惭愧之色,一“呼”
一“荐”
,足见他的淳朴和热情,与“玉友”
“溪毛”
一样,这就是作者所喜欢的乡野本色,也是作者欣然而来赴饮的原因。
以下更以“殷勤”
“苦”
字来点明他的淳朴热情,而以“邀”
字暗扣作者的赴约。
结韵写野老,更是诙谐幽默,妙趣横生:大概是因为在家等得不耐烦了吧,他拄着拐杖,来到门前溪水上的小桥旁,站在桥头盼望作者的到来。
又许是他久等而不见作者,只见偶尔来往的行人吧,有几分失望的他,打算下桥回屋去了。
这时候,又来了一个“行人”
。
老眼昏花的他,误以为这还是别人,因为桥窄,于是他匆忙避让,转身而去。
而正在转身之际,却忽然把作者认出来了,于是马上过得桥来,热情迎接稼轩翁。
这“忽避”
和“却过”
之间形成的戏剧性转折,以一个抓摄到的镜头,把野老昏花其眼、失望其情和热诚其意的全部心理内容和迎客动作,悉数纳入其中,让人感觉到在这自然的情态中,作者那诙谐、风趣的微笑,于是读者也一起跟着微笑了。
这首词最大的艺术特色,是善用补笔。
比如三、四两句写季节和雨水,对于一、二句的云气和溪声,就能够补足;过片一韵,对于作者为何前来小饮,也能形成补充交代。
这些补笔,使结构显得紧凑、完密,显示了作者巧于剪裁与安排而不见人工痕迹的本领。
这些都令这首艺术小品既精巧玲珑,又天趣盎然;既风趣明畅,又含蓄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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