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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平这个角色还没出场,他要留到后面几章。
“反正,”
念祖总结道,“你的肯定比武侠好看。
写特务的,比写大侠的刺激多了。”
沈逸川没说话,但嘴角不自觉地翘了一下。
念祖放下书包,又说:“爸,我帮你跑腿送稿子吧。
我知道报社在哪儿,天天路过。”
“不急。”
沈逸川说,“等我写完第一卷再说。”
念祖“哦”
了一声,乖乖出去了。
沈逸川看著他的背影,心里盘算著:快了,再过两三天就能写完第一卷。
但他不打算邮寄——邮寄太慢了,一来一回不知道要等多少天。
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米缸里的米撑不了几天了。
他决定写完后就一家一家报社登门推销,当面把稿子递到编辑手里,行不行当场就知道。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埋头写作的这几天里,林婉清做了一件事。
那天一早,沈逸川照例坐到桌前写稿,林婉清说要去菜市场买菜。
她穿了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旗袍,头髮在脑后挽了一个髻,挎著竹篮出了门。
她没有去菜市场。
她去了庙街西头的一家当铺。
那家当铺的门面很小,门楣上掛著褪色的布幌子,写著“利源当”
三个字。
门口站著一个穿黑绸衫的伙计,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像两颗算盘珠。
林婉清在当铺门口站了一会儿。
她的手伸进衣兜里,摸到了那只玉鐲。
那是她出嫁时娘家的陪嫁,祖母传给母亲、母亲传给她的。
鐲子是和田玉的,温润如脂,戴了十几年,从没离过手。
她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老板,看看这个。”
她把玉鐲从兜里拿出来,放在柜檯上。
当铺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子,戴著一副老花镜,拿起鐲子对著光看了看,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又用指甲敲了敲。
“岫玉的,不是和田。”
老板面无表情地说,“而且有裂纹,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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