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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什么也没发生。
第一天,没有动静。
第二天,还是没有动静。
第三天,张一鹤托人捎了个口信过来,说反响平平,读者来信不多,大部分是看完了隨手一翻就过去了。
沈逸川的心凉了半截。
到了第四天,甚至有人写信到报社骂街。
张一鹤把信转给沈逸川看的时候,沈逸川的脸色很不好看。
那封信是用毛笔写的,字跡潦草得像鸡爪扒出来的,大意是说:“这个李少將是什么东西?写的什么胡编乱造的特务故事?军统的人个个都是精鹰(原文就是『精鹰),哪有他写的那么窝囊?简直是污衊!”
沈逸川把信看完,哭笑不得。
“精鹰……”
他念了一遍这个错別字,摇了摇头,“这位读者连『精英都写不对,倒有閒心来骂我的小说。”
林婉清在一旁听著,忍不住笑了一下,但笑意很快就被担忧取代了。
“沈逸川,要是大家都骂怎么办?”
她很少叫他全名,一旦叫了,就是真的担心了。
“等等看。”
沈逸川说,“这才刚开始。”
他没有说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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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五天开始,风向变了。
事情起变化,是在第三章刊登之后。
余则成被派往天津站,第一次面见站长吴敬中。
沈逸川在这一章里花了很多心思——他不只是写两个人见面说了什么,而是把那种暗流涌动的心理较量写透了。
余则成带去了几样东西:一封介绍信、一份重庆方面的密电、以及一颗夜明珠。
那颗夜明珠的设计,沈逸川借鑑了前世记忆中的细节,又加入了原主在军统时见过的真实贿赂案例——高官显贵之间送古玩字画,既体面又隱蔽,收的人心安理得,送的人心照不宣。
他这样写道:
“余则成將那枚夜明珠放在吴敬中办公桌上时,正是午后阳光最盛的时候。
珠子不大,不过鸽卵大小,却通体莹润,在光线下泛著幽幽的绿光,像是把一汪深潭的泉水凝固在了掌心。
吴敬中拿起珠子,对著光看了看,又放回桌上,淡淡道:『则成,你这是做什么?余则成站得笔直,语气不卑不亢:『晚辈在重庆时听说站长喜欢收藏古玩,恰好一位长辈手里有这枚珠子,就討了过来,算是一点心意。
吴敬中没有再推辞。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只锦盒,將珠子放进去,然后说了一句让余则成记了一辈子的话——『你这个人,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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