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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周鲂的儿子周处,体力过人,但不注重小节,同乡的人都很害怕他。
周处曾经问村里的老人:“如今风调雨顺,庄稼丰收,可人们却不快乐,这是为什么呢?”
老人叹息道:“有三害不除,人们怎么能快乐呢!”
周处问:“您说的三害是什么?”
老人回答:“南山的白额虎,长桥的蛟龙,(胡三省注:南山,指现在湖州、苏州以南的群山。
长桥,在现在的常州宜兴县。
)再加上你,就是三害了。”
周处说:“如果所担心的只有这些,我能除掉它们。”
于是他进山寻找老虎,将其射杀,又跳入水中,与蛟龙搏斗并杀死了它;之后他便跟随陆机、陆云学习,专心读书,磨砺自己的品德和行为,一年之后,州府纷纷征召他。
12八月,戊申日,晋武帝将元皇后安葬在峻阳陵。
晋武帝和大臣们在葬礼结束后就脱下丧服,换上吉服,博士陈逵建议,认为“如今所实行的,是汉代皇帝制定的临时制度;太子没有处理国家大事的任务,自然应该服满三年丧期。”
尚书杜预认为“古代天子、诸侯服丧三年,最初的丧服制度,无论是齐衰还是斩衰,从天子到平民都是一样的。
安葬之后就脱下丧服,居丧期间住在守丧的庐舍里,内心继续服丧。
所以周公没有说高宗服丧三年,而是说他居丧三年,这就是内心服丧的记载;(胡三省注:周公作《无逸》时说:到了高宗即位,他居丧三年。
杜预于是引用这句话作为不必服丧三年的证据。
闇,与“阴”
同。
孔安国说:谅,是诚信的意思;阴,是沉默的意思。
)叔向不指责景王脱下丧服,却指责他过早地宴饮作乐,这表明安葬之后应该脱下丧服,但不能违背居丧的礼节。
(胡三省注:《左传》记载:晋国的荀跞到周朝参加穆后的葬礼,葬礼结束后,景王就脱下了丧服,还与文伯一起宴饮。
叔向说:“大王恐怕不能善终吧!
我听说,一个人所喜好的事往往决定他的结局。
现在大王把丧事当作乐事,如果最终因忧患而死,就不能说是善终。
大王一年之中遭遇两次三年之丧,在这种情况下还与吊丧的宾客宴饮,把丧事当作乐事太过分了。
三年的丧期,即使是尊贵的人也应该服满,这是符合礼制的。
大王虽然没有服满三年丧期,但过早地宴饮作乐,也是不符合礼制的。”
乐,音洛。
)君子对于礼制,关键在于内心的真诚;礼制并非仅仅指玉帛之类的礼器(胡三省注:《论语》中孔子说:“礼呀礼呀,难道仅仅是指玉帛之类的礼器吗!”
),服丧难道仅仅是指穿上丧服吗!
太子外出要安抚军队,留守要代理国政(胡三省注:《左传》中晋大夫里克说过这样的话。
),并非没有事务,应该在举行卒哭之祭后脱下丧服,但内心要继续服丧三年。”
晋武帝听从了杜预的建议。
史臣司马光评论说:圆规和矩尺是用来画方圆的,然而平庸的工匠如果没有圆规和矩尺,就无法画出标准的方圆;丧服是用来表达哀伤之情的,然而平庸的人如果没有丧服的约束,就很难真正表达出哀伤之情。
《诗经·素冠》这首诗,正是针对这种情况而作的。
(胡三省注:《诗经·素冠》这首诗,是讽刺那些不能为父母服满三年丧期的人。
)杜预为了迎合人情而曲解《经》《传》的意思,虽然言辞很有说服力,但我认为不如陈逵的建议质朴简略却更加实在。
13九月,癸亥日,晋武帝任命大将军陈骞为太尉。
14杜预认为孟津(今河南孟津县东北)渡口地势险要,通行困难,便请求在富平津(今河南孟州市南)建造一座黄河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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