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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熟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
一试便是长年作日数,他教,吴纪和江临言也跟着教。
吴渃教他正衣冠,行方正,满掌金银却不欲不贪,一忠字祭以一生风流。
吴纪教他何为情,何谓爱,富贵笼里出猛禽,情义二字比天高。
江临言教他贵贱由己定,己命不由天。
他们也是驯兽,却给甜不给苦。
就好比吴纪罢,被那孩子瞪了挠了也就咧着个嘴笑,旁人问起来就说是自己摔的,一点儿也不带犹豫。
碰着好吃的点心,自己吃了几块剩下来的都不必问,铁定是要带回府去给那孩子的。
他们就这么教着,有一日吴渃正在书房理账,那孩子推门进来,第一次主动朝他开口,他道:
“爹——您给我取个名罢。”
爹。
那总角儿郎轻飘飘的一声呼唤在他听来,却好似是那孩子降生时的第一声啼哭。
吴渃喜出望外,含着把泪就把人给搂怀里,他抚着那孩子脑袋瞧见屋外吴纪站在日光底下笑得灿烂,像极朱夏烈日下开得痛快淋漓的荷。
他煞有其事地挑了个好日子,又婉拒了江临言热烈的自荐,请了个顶好的风水师瞧他给那孩子取的几个名,最后敲定了一“虑”
字。
然而这孩子闯过了他人设下的关口,却始终没越过自己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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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子难受得发紧,吴虑唤人用热汤把浴桶盛满了,整个人浸入其中,待到胸腔中的气快用尽了,才似溺水者求生那般浮上来大口大口地喘气。
秦人最喜刺青,更何况贵族。
他的背上刺着一只狼头,那鸦青纹路从他的左边的琵琶骨攀到右侧,又向下延伸到腰骨上,那么的张扬,又那么的惹人厌恶。
清水漫过那或曲或直的花纹,到最后如同潮水般退下时也没能把它带走或洗削去半点它的颜色。
洗不掉,怎么也洗不掉。
他一丝不苟惯了,长指没留一毫超出指尖皮肉的爪甲,哪怕想要将背上的刺青挠花都寻不着方法。
他在这魏得到的真情愈多,就愈觉得自己恶心得发紧,愈觉自己不该苟活于世。
那狼头的疤痕不少,最初的两道生于某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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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他在偷拿了把匕首进浴房,对着铜镜里边模模糊糊的自己举起了刀。
那刀没入血肉的感觉太过熟悉,叫他有些恍惚,像是什么细细密密的东西钻入骨血然后急急漫过全身,叫他的头皮和指尖都一阵阵地发麻——割开肌肤,或者更准确些,杀人的感觉舒爽得叫他恐惧。
一刀,两刀,第三刀还没落下就被人给打断了。
他的好哥哥江临言突发奇想要给他算卦,也不管人家正在做些什么,门也不敲就闯了进来。
也就因此直直撞见了那人、那刀和那被血染红的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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