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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丕成说:「叔,我五岁没了爹娘,八岁放牛,十岁念了半年书,十三岁跟野猪对峙。
十五岁,够大了。
」
他说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的。
五岁那年,他跪在母亲的床前哭了一个时辰,哭到哭不出声了,但还是跪在那里,直到叔父把他拉起来。
八岁那年,他每天天不亮就上山,赶着三头水牛,手里还要抱一捆柴火回来。
牛吃草的时候,他就坐在石头上看天,看云,看山里飞过的鸟。
十岁那年,他进了村塾,半年里认了三百多个字。
陆先生摸着他的头说,这孩子脑子灵,能读书。
但束脩交不起了,他只能退学。
十三岁那年,他在紫荆山里,面对着一头一百二十斤的野猪,站了一炷香。
野猪刨蹄子,他不动。
野猪前冲,他也不动。
最后是野猪先退了。
这些事,塑造了他这个人。
一个不会退的人。
陈承瑢看着他,看了很久。
这个侄子,比他高半个头了。
肩膀宽,手上有茧,眼里有一种光——不是少年人的莽撞,是饿狠了的人,看见饭桌时的那种光。
「好。
」陈承瑢说,「我跟你一起去。
」
他说完这句话,转身进了屋,把他媳妇叫出来,说了几句话。
他媳妇听了,半晌没出声。
然后她进屋,把仅有的一点米全煮了,煮了满满一大锅粥。
那天晚上,全家人吃了一顿饱饭。
陈承瑢的媳妇,把碗端到丕成面前的时候,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在正史里没有记载,但丕成一辈子都记得:
「你叔父没有儿子,你就是他儿子。
你要活着,也要让他活着。
」
丕成接了碗,使劲点头。
1851年1月,陈丕成跟着叔父陈承瑢,还有西岸村的二十几个后生,走了六天,一路走到了金田村。
这六天的路,是一个穷人一辈子走过的最长的路。
第一天,他们从藤县出发,沿着山道走,经过一个个村子。
村子里的人,看见他们这帮背着包袱的人,眼神都躲躲闪闪的——他们知道这是逃难的,不想惹麻烦。
第二天,走到贵县地界。
陈承瑢认识了一个圩上的米贩子,打听金田那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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