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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退其实觉得程见初有些奇怪。
他说自己虽然会武功,但也只是略懂皮毛,小时候学了强身健体的。
家里是普通人家,读过几年书,认得些字,之前生过病,所以脑子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因此才迷路记不起家了。
他确实笨,但又不是那种笨。
林知退本来是想收个小跟班,端茶送水什么的有个人体恤,倒也方便,结果这程见初压根不会伺候人。
他没眼力见儿,林知退说:“初一,你去要壶好茶来,再看看有什么点心,一并端了上来。”
程见初点点头,站起身推开门,冲楼下喊了一嗓子:“小二!
!”
也不知道他哪来的嗓门,林知退在屋中,被震得头晕脑胀。
他赶紧说:“哎哎哎,你喊什么呀,你下楼去找那店小二,好生跟他说就行了。”
程见初想了想,才不情不愿地说:“……好呀,师兄。”
不单如此,程见初也不怎么会洗衣服。
事情是会做的,而且其实很勤快,但是衣服洗不太干净,力气又大,他们住了两日,林知退的褻衣被洗得都有些变形,有一件的下沿还被撕裂了一处。
程见初垂头丧气过来认错,说就搓了几下,没想到会坏掉……他个头虽高,可生得一副好皮囊,眼睛又大又亮,委屈的时候,明明是双杏眼,却马上就垂下来了,更显得无辜又可怜。
哎,林知退还能说什么呢。
原本以为省了叫店家帮忙洗的钱,结果现在还要买新的,更贵了。
不过其他的都还挺好的。
程见初脾气挺好,说什么就是笑,也不睡懒觉,每日都会按时叫他起床,把鞋子和洗漱的水准备好,算是比较合林知退的心意。
最主要的是,自己有伴了,之前都是一个人,看到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有趣的,也无人分享,现在有了程见初,林知退的分享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哦还有一点美中不足,程见初不会束发。
他们第一次见的时候,这人的头发就胡乱扎着,所以林知退才误以为他是乞丐或歹人。
之后他们同住,早上程见初打来水叫林知退起床,他迷迷糊糊坐起来,披散着头发像个小疯子,就指了下程见初:
“初一,你来给我扎头发。”
于是那日早晨,林知退用了还不到半柱香,就痛失五十根青丝。
程见初真的笨手笨脚的,手忙脚乱不知道在忙什么,怎么都梳不好。
最后林知退实在没办法了,只好轻轻推开他,“……你,你先把自己头发束好我看看。”
程见初脸都红了,他绾了几下自己的长发,很随意地扎了起来。
……哎,扎头发的水平好差。
林知退真是没办法了,就叫他坐过来。
程见初也不客气,他不拘尊卑礼数,就凑到林知退身边,微微缩了缩身子,一副很乖的样子:“师兄,你给我束发吗?”
林知退叹了口气,跪坐起来,帮他把头发扎好。
这可好嘛,自己的头发无人打理,现在倒多了个人要照顾。
他们同住几日,已经养成了习惯,每日程见初都要等林知退帮忙给他梳头。
·
怀宁县不大,从城这头走到那头,若是快些,一日就差不多了。
林知退出来玩也没个目的,走哪算哪,他们住够了,就想着离开去别的地方。
行李自然是程见初收拾的,但不知道怎么,他今日总有些心不在焉,几日没戴的遮面也重新拿出来,盖住了自己的脸。
好在他们东西不多,程见初只把所有物什往裹袱里一放,再胡乱一缠,就当打包完成。
先这样吧,反正林知退也不会检查,等到了下一家客栈,这些还是自己收拾,所以没关系,不会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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