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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阿狗不是第一回挨枪了。
二十多年前在蔡州的时候,他被捅过三刀。
两刀在肚子上,一刀在后背,都活了下来。
陈阿狗一直觉得自己命硬。
同村一块儿被拉壮丁的有十七个,头一年就死了十四个。
剩下三个里头,一个断了腿被丢在路边喂了野狗,另一个染了疫病烂成了一摊脓水。
就他陈阿狗,肚子上两个窟窿、后背一道口子,愣是爬着爬着就爬活了。
从那以后他就信了一个理儿:阎王爷嫌他肉糙,懒得收。
这回也一样。
大腿上这一枪,疼归疼,但还没到要命的份上。
等打完了,找根布条子缠一缠,灌两口烈酒,躺上十天半月,又是一条好汉。
他是这么想的。
可这回,血流得比以前哪次都快。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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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尖捅进去的地方正朝外翻着一圈暗红的肉,血是涌出来的。
一股一股的,跟着心跳的节奏往外蹿。
裤腿早就湿透了,连靴子里都灌满了,脚底踩上去咕叽咕叽的,滑得站不住。
陈阿狗的脑子开始发飘。
眼前的东西一会儿清楚一会儿模糊,像是隔了一层灶上的油烟。
他使劲眨了两下眼。
没用。
越眨越模糊。
他忽然觉得有点冷。
在大太阳底下,他竟然觉得冷。
他嘶吼一声,伸手一把攥住了枪杆。
攥得死紧。
这不是脑子指挥的动作。
脑子早就不管用了。
是手在动。
从蔡州到淮南,从淮南到江南,从江南到湖南。
二十八年里,这双手攥过枪杆、攥过刀柄、攥过别人的头发、攥过从死人肚子里淌出来的滑腻肠子。
攥得太多了。
多到指缝里常年嵌着洗不掉的暗褐色血垢。
这双手不需要脑子。
它们自己知道该怎么办。
枪杆被攥住的一瞬,手掌便本能地往回拧了半圈。
这是蔡州老卒从尸堆里总结出来的野路子。
掌心拧住杆身,五指反扣,拇指死死卡进枪杆上那道被汗水磨出来的凹槽里。
对面的枪兵猛抽了两下,没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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