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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寻有些失落的垂下眼眸:“他并不是我的朋友,而是来监视我不让我跑掉的人,我好不容易逃出来,是不可能再回去找他的,但我不想一个人上路。”
原来是这样。
楼靖顿时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他又看一眼洛寻,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想让我跟着你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个要求,你得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样。”
“这有何难?”
洛寻笑了笑,当即走到河边,用清水洗脸,轻轻的揭下了脸上的假眉毛假胡子,又摘下粗布雕花毛毡帽,洗干净脸上的黄泥,再出现在楼靖面前的时候,已是玉面芙蓉,长发披肩。
楼靖顿时看呆了。
原来她这么美!
“好了,我看过了。”
他竟然不敢多看,红着脸转过了身去。
洛寻笑笑,知道他这个年纪容易对姑娘产生好感,便蹲下身,很快又变回了那副番邦商人的模样。
翌日一早,马夫从**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自己的包袱,幸好,还在。
住在这种地方,最怕的就是遭贼惦记。
他起身刚想下楼去要热水洗脸,就看到桌上有个信封,还未看到信里面的内容,心里先咯噔一声,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等他展开信,更是满脸懊恼。
这果然是洛寻的告别信!
除了给他的之外,还有单独给柳惊澜的一封,她竟然说她要去遥远之境,不但要去番邦,还要跨越番邦,去一个再也回不来,别人也找不到的地方。
这是诀别信!
马夫急匆匆的冲进洛寻的房间,却见房门大开,走到床前摸了摸,**冰凉一片,显然,她已经离开很久了。
砰!
他一拳捣在**,再也顾不上别的,下楼便急匆匆的朝番邦的方向追了过去。
然而此时,洛寻还未离开村镇,他正带着楼靖在街上采买东西呢。
既要赶路,自然要多准备些粮食和水,而按照楼靖的说法,越往北走越冷,他们必须要多准备一些御寒的衣物。
洛寻本来就有一些,要买的倒是不多,但楼靖什么都没有,就买个没完没了。
等两人彻底准备妥当的时候,马夫都已经追出去一个时辰了。
他到处没有找到,无可奈何之际,只能先去扎营在不远处的七十二军铁蹄,说明情况后,便借了一支五十人的军队一起出来寻找,接连找了三天,竟然连个影子也没发现。
马夫这才觉得,他可能再也找不到洛寻了。
此时的洛寻已经跟着楼靖进了一片大漠的区域,按照楼靖所说,要是走正常的大路,一定会经过柳惊澜的军队以及番邦人的军队,他们盘查的非常严格,说不定会看出洛寻的乔装打扮。
而要避开他们,就必须穿过这片大漠。
有楼靖带路,再加上他们带了足够的御寒的东西以及食物和水,所以这次穿行之旅还不算特别的艰难。
七八天过去,两人终于彻底穿过大漠,来到了一片草原上,而又走了一天的路,便看到了一片番邦人居民区。
成群的羊跑来跑去,一群孩子在附近玩耍,几个包着头巾的妇女正站在风中说说笑笑。
洛寻和楼靖牵着马走过去,那几个妇女立即朝他们打起了招呼,问他们是打哪儿来的,来做什么。
但她们说的都是番邦话,洛寻一个字都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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