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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人愣了一下,随即爽朗地笑了:“靓仔,你也想试一下?好啊,你会唱什么,《香夭》还是《分飞燕》?”
阮仲嘉正了正帽舌,微微低着头,轻声道:“我看你这里有色士风,那就唱《胡地蛮歌》吧。”
他说话十分温柔,娓娓道来的,声线很特别,伴奏的大叔听他点歌,似乎是个懂行的,你望我,我望你,一时间也形容不上来。
“没想到你还挺识货的,可是我只会平喉,我们俩组不了局啊。”
女人笑说。
阮仲嘉看着她,眼神在帽檐的阴影下格外清亮,他诚恳道:“没事,我唱子喉。”
女人挑了挑眉,没再说话,朝旁边大叔使了个眼色,乐器声起,她清了清嗓子,率先开口:“一叶轻舟去……”
那是阮仲嘉人生中第一首学会的粤曲。
那时候的阮仲嘉小小一个,嗓音黄莺出谷般,长辈都喜欢逗他玩,说他眉梢眼角有天赋。
外婆是文武生,因此大家都撺掇他做花旦。
他站在阮家宅邸会客厅的中央,昂贵的波斯真丝地毯上,像个精致的玩偶一样,学着大人的模样端起手,摇头晃脑地唱。
当时他只觉得词藻华丽,也不求甚解,好似只要功架起来了,就能博得满堂彩。
回忆浮华如梦,不觉间女人唱完一段,阮仲嘉下接:
休涕泪,莫愁烦。
人生如朝露,何处无离散。
今宵人惜别,相会梦魂间……
没有了华丽的舞台和服装,没有了周全的音响和灯光,剔筋拆骨,只将最原本的歌词端上来。
站在屋苑围绕的社区长者中心水泥地上,温热的风夹杂着不知谁家炒菜的香味吹来,词从嘴里出来的瞬间,他忽然明白,“人生如朝露”
这五个字,原来是有重量的。
他没有摆架,也没有做手,只是单手插袋,另一只手随意地扶着立式麦克风,站姿也很随意,像海旁某个不知名的busking艺人。
路灯忽地全亮了。
灯光下,他微微扬起下颌,脖颈处被光线照出一道优美的线条,随着颤音轻轻起伏。
那种属于名伶的,没法掩饰的矜贵在这粗糙的球场上显得格格不入,却又动人心弦。
梁文熙知道他实力,只是头一回听到他这样唱。
比起平日在舞台上的完美唱法,今日不知道为什么多了几分漫不经心,他猜测可能是受对唱的女人启发。
倒是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却没有人敢大声喧哗,只有窃窃私语的赞叹,混在风里。
毕竟唱旦角的男人太罕有,而他唱曲时的身段,也实在太美了。
一曲终了,人群中迸发出鼓掌声,混在人堆里的全叔才钻出来,走到面前相认:“不愧是老板哥哥仔,唱得真好听!”
还不忘比了个大拇指。
阮仲嘉被他老顽童一样的说话逗笑,脱下棒球帽整理了一下头发,连旁边梁文熙都忍不住虚握了拳捂嘴。
这次阮仲嘉答应了全叔的邀请,到他们家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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